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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前的女人,眉目如画,妆容精致,脸上却无半点笑意,只能通过她那缀满珍珠的白婚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待嫁的新娘。 “怎么?不高兴?”突然一个身影站在她的背后,是个男人,准确得来说,是个帅气的男人,东方特质的眉眼,棱角分明的面庞,却偏偏多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女人回过头,脸上的表情是呆滞的,“你说呢?” 那男人伸出手掐住她的脸,“做我林景阳的女人,就这么让你不开心?” “呵”女人冷笑了一下,“你不过是我于家的一条狗。” “哦?”林景阳也笑着,“你们现在不都流行什么忠犬老公吗?” “你就这么想成为于家的女婿吗?不惜娶个不爱的女人?”于莎莎打掉他的手,冷笑道。 “那你呢?也甘心嫁给我?”林景阳反问。 于莎莎的眼神暗淡下来,“我反正都是要嫁人的,嫁给谁,都是一样的。” 婚礼进行曲伴着新郎新娘的脚步缓缓响起,宾客皆言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但是大家都清楚,豪门的家庭,不过是利益的纠缠,真爱难寻。 于莎莎知道,嫁人是父亲的主意,且从十六岁起,她就知道,她的婚姻,从来都是不由自己做主的。 以前,她以为就算嫁人,父亲也会把她嫁给尹星耀,所以她从没反对过父亲对她婚姻的掌控,但是后来尹星耀悄无声息消失在她面前,而她的心,仿佛也跟着他走了。 嫁给谁都是一样的。于莎莎这样想着,但是她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把她嫁给林景阳,而他,不过是父亲的助理,一个下属而已。 他粗鲁,孤傲,却对父亲谄媚的样子让于莎莎厌恶,甚至是躲避。 她忽视父亲创造的种种机会,每次看到他进了她家的门,她便躲在房间里,不与他一起吃饭。 父亲提起她的婚事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尹星耀的消失中,她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灰暗了,所以就自暴自弃得答应了下来。 在她的世界里,尹星耀是她的白月光,而林景阳,却是把她带入地狱的恶魔。 与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还是于莎莎和他一起领结婚证的那一天。 这天阳光明媚,于莎莎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海军风的条纹,她本就看着稚嫩,这样打扮,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林景阳靠在车门上,看着她缓缓走来,忽而想起他第一次见她的情形。 那年她只有十六岁,扎着小巧的丸子头,穿着一件碎花的短裙子,在花园里荡秋千,林景阳只一眼,却再也没有忘记那个女孩子的脸。 他觉得这是他二十年来,见到过最美的画面,如果这个女孩可以和他在一起,甚至成为他的妻,将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这个想法从头脑里冒出来时,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是老板的女儿,贵族千金,而自己,不过是落魄的公子哥,如果没有于家的扶持,他根本不可能上大学,更不可能成为于建国的助理。 他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但是她却总是躲着他,好像自己是瘟疫一样。 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可以娶到她,成为日后她可以依靠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