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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开始同居

老爸一高兴,到画室拿了一张横幅,送给林致远,上面写着“宁静致远”四个大字。

林致远非常高兴,说:“一回家就挂到书房里去。”

看到他们二老一少的这么高兴,我想,这一切是值得的吧。

然后我们又去了林致远的老妈家。

事前林致远已经给了我一瓶苏格兰高地产的威士忌,让我作为礼物送给伯母。

伯母收到酒,果然很高兴,拉着我的手,把一个玉镯给我带上。

我不肯要:“妈,结婚时您已经给过我好多饰了,我都戴不完。”

伯母说:“这个要经常戴,这是我婆婆的婆婆传下来的呢。”

我更加不肯要:“那还是您先戴着吧。”

我是个假媳妇啊!

伯母不依:“你不收就是不喜欢我这个婆婆。”开始要挟我……

我说:“妈,我戴着它做事不方便,而且也怕碰坏了。”

伯母说:“那就不要做事好了。”

说不过她,最后还是戴上了。

出了门,我眉开眼笑。恩,这买卖很不错,用林致远的钱,买礼物给他老妈,他老妈再送礼物给我。不过,林致远会不会要求把镯子收回来呢?

不管,他要是敢收,我就告诉伯母!

结果是我小人之心,林致远根本提都没提。

我们一路回到别墅,林致远说:“你住二楼的客房,我在三楼。”

我正式在这个别墅住下来了。

我终于从家里搬了出来,躲开了更年期的老妈,更重要的是,我把喜帖给了罗远航,大大地出了口气,可是,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快乐呢?

我在陌生的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凌晨两三点,才迷糊睡去。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十点了,别墅里安安静静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我站在二楼大叫:“林致远!林致远!”没人回答,估计是上班去了。

这厮倒是敬业,坐了那么久的飞机,时差还没倒清楚,就急着上班去了。

这样也不错,我就不用整天对着他,大眼瞪小眼了。

可是吃饭问题怎么解决?冰箱里空空如也。

我打电话给他:“你家里一点吃的都没有。这小区里有市吗?我去买点吃的。”

林致远说:“没市。我让司机载你到市区买点吃的吧。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咦?

这小子的口气怎么变得那么温和?是不是内疚了?他自己和小白度过了甜蜜的七天,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在大英博物馆过了七天……他终于内疚了吧?算他良心尚存。

于是我问他:“你晚上回来吃饭吗?”

他答:“你自己吃吧,我要很晚回来。”

这个答案令我很开心,两个不熟悉的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还真不习惯,希望以后的每一天,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了,他走的时候我还没睡醒,这样的同居生活多好!

半个小时候,司机到了,递给我一张信用卡:“老板让我把这个给你,他说你买东西可以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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