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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五章 颁专利法

一件使得大唐历史走上岔路的历史事件生了,工部尚书段纶上书请奏,鉴于水泥专利权的良好效果,不但使水泥的推广更加迅速快捷,而且还能保护水泥明者自己的权益,因此他请皇上颁布一部专利法,用于保护明新工艺新技术者的权益,以鼓励大唐臣民对于明的热情。

段纶这一举动虽然引起一些迂腐之人的反对,他们认为这专利法一颁布,只会让人沉迷于奇淫技巧之中,而忘记圣贤的教诲,因此持坚决的反对态度。不过张行成等一帮重臣却认为此法甚善,他们已经从水泥之事上看到新技术对大唐的影响,认为如果大唐能多一些类似水泥的明,只能让大唐更加的强大,所以应大力支持。

除了张行成他们这帮人外,另外还有两帮让人意料之外的人支持专利法,一是程知节和李世绩他们这帮武将,另外一帮人则是以李道宗为的皇室宗亲,这两帮向来不对政事表任何看法的人,竟然也十分例外的联名上书,请李小九同意颁行专利法。

在这么多人的支持下,再加上李小九对工匠向来也很重视,所以最后终于同意此事,并让张行成等人编写专利法,使得这部意义重大的法律在半个月后正式颁布。地球上第一部专利法案终于开始正式施行。

◎≌,↑参与专利法颁布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意义,甚至连安和这个穿越者也对这件事认识不足,他并不知道,因为自己这次的举动,已经使大唐走上一个未知的岔路,使得以后的历史已经完全改变。他以前所熟知的那个大唐已经永远不再可能出现。

而在专利法颁布的同时,一个新的政府部门也随之成立,那就是隶属于工部的专利司。这个专利司设有郎中一名,从五品上,另外还有员外郞一名,从六品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专利司就是水泥督造院的原班人马。甚至连办公地点都没变,只是水泥督造院的牌子换成了专利司。因为专利之事除了水泥督造院外的人员外,其它人根本没有相关的经验,所以在专利司成立时,水泥督造院也就撤消编制,里面的人员改头换面变成专利司的官员,水泥督造院的职权也归到专利司里,而李义府也从七品的督造佐官升任为专利司员外郎。不过主管专利司的郎中却不是安和,而是被李小九另派了一个人担任。安和则自动解职,回去做他的逍遥中郎将去了。

在专利司刚成立之时,安和他们就第一个进去注册了专利,大唐的专利与后世不同。注册人是可以设定专利的保护年限的,不过最短十年,最长不能超过一百年,而且时间越长,规定这项专利能收取的专利费就越少。

安和将炒茶注册了一个十年的专利。毕竟这东西不可能永久保密。而且推广开来也有好处,能收十年的专利费就已经不错了。

另外香水、烟花、镜子等几样东西都是注册的最长年限。这几样东西现在都算是奢侈品。安和并不打算公开的太早。而蒸馏酒技术则是以安和、李道宗等他们五人的名义共同注册的,毕竟当初安和出钱,只以技术入股,所以专利算是道宗他们四人买下一部分,算是五个人共有,征得他们同意后。也将专利注册为百年时间,毕竟现在的粮食金贵,他们一个酒厂已经有御史弹劾了,若是再将蒸馏酒技术推广,恐怕就不是御史弹劾了。甚至连长孙无忌都会奏他们一本。

除了上面的那些东西外,安和还和程伯献等人一起,以石炭工业协会的名义,将蜂窝煤和炼焦技术也进行了注册,而且时间也是百年,这两样可是他们对付太原王氏的利器,不时间久一点怎么行?

李敬业务联系之前说的两样东西,就是指的蜂窝煤和炼焦技术。要知道煤挖出来后,接下来就要卖出去。随着水泥厂对石炭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石炭这种优秀的燃料,不过水泥厂仍然是石炭的最大买家,而现在水泥厂都在安和的水泥工业协会的控制下,所以可以要求所有水泥厂对王氏出产的石炭进行封杀,这样一来,太原王氏出产的石炭想要卖出去,只能另外去销路。

可是安和现在却将蜂窝煤和炼焦都注册了专利,这样一来,几乎又掐断了王氏石炭的民间市场和高端炼焦市场,可以说太原王氏的石炭挖出来后,却几乎没有办法卖出去,就算是有些行业需要少量的原煤,可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所以太原王氏的石炭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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