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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好对贼男女

看到本章说中一些书友不同意杀秦桧的,认秦桧早期还是好的,不知道为什么。

不说本文中的秦桧本身就不是好人,在太学里苟苟且且,表面道貌岸然,实则一肚子坏水。就说正史上的秦桧,早前的秦桧,那就真是好人了?为什么我感觉很多人都喜欢把早年的秦桧想的很美好?

事实上,显露秦桧早年‘抗金’的,只是一些皮毛样的间接证据。

一、秦桧是主战派,原因是宋朝要和金国谈判时,打算让秦桧给张邦昌当副手,去金营谈判割地赔款事宜,秦桧说,“此行专为割地,与臣初议矛盾,失臣本心”,上书拒绝。说秦桧是主战派,就来源于这件事。

再有就是,金人立张邦昌为帝时,秦桧跟着张叔夜等一同上述请立赵氏子孙为帝。

这就能叫秦桧跟张叔夜并论了?

金人带着徽钦二宗和无数大臣北去,张叔夜殉国了,可秦桧还活的好好地。

金兵北上,张邦昌立刻退位把皇帝给了赵构,赵构在南方组织了小朝廷。宋徽宗听到后写信后给金国元帅粘罕,说愿意说服赵构议和称臣,打算让金国承认新政权,而这封极尽卑躬屈膝内容的书信就是秦桧亲自为宋徽宗润色的。此外秦桧在金国工作是很卖力气的,得到完颜晟【金朝第二代皇帝】的信任,在其它宋朝北上官员流放到广宁府(即辽之显州,治广宁,今辽宁北镇县)时,惟独秦桧由金太宗赐给完颜昌【挞懒】而留在燕山府。秦桧在完颜昌属下充当“任用”,后升为“参谋军事”。完颜昌天会八年(1130年)攻打楚州时,秦桧为完颜昌写过劝降书。可见秦桧并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主战派,他更多是爱惜羽毛。就如钱廉益那种水太凉,没危险的时候一张脸,真到了金营,就立刻换了一副新嘴脸。

这种人,不杀他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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