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我也就告别了姜旭,离开了这个保有回忆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姜旭和我在桌上聊了不少,我向他表述了自己毕业的无奈和不舍之情。
而他的一番话,倒是让我记忆犹新。
他说,前几年自己初离校园的时候也是这番心境,但是在校外经营起饭店之后,便有了另一番感悟。
春去秋来,几经寒暑,这里有旧人离别的热泪,也有新人千里来相逢的喜悦,总而言之,这里并不乏什么离愁与伤感,因为每年都有人毕业,也有人怀揣着对象牙塔的憧憬来报道。
所以,对这些司空见惯的姜旭,已经看淡了这些离愁别绪。
而我则是对他笑了笑,分析道: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
正如姜旭所说,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相逢和离别,同是在生活之中挣扎的我们必须学会适应这种变迁,免得扰了心神,缺了前进的动力。
虽然我觉得姜旭所言有理,但我毕竟还不是一个生活的高手,还是难免心生惆怅,不过,咱也是经历过不少挫折的人,倒是不会生失去动力那么夸张的事情,这应该是我值得庆幸的事情吧。
车上,听过我和姜旭的谈话之后,陶桃似乎也有自己的感悟。“丁宇,你说你会选择变成一个对聚散无感的人,还是为此喜悦、惆怅颇多的人?”
陶桃的问题确实难以回答,而我的心事也复杂了起来。
深思熟虑之后,我总算是开口了。“我想,我只能希望自己在变得麻木之前,能尽量用过更多感性的时光吧,毕竟生活是一个铁面无私的家伙,在它手下,我们要学会成长才能过得一帆风顺,放弃意气风的冲动灵魂,是成长的代价,而我唯一奢求的,就是有个难忘且漫长的过程。”
“呵呵,想不到你这么现实呀,想生活妥协咯?我会选择后者,这样我在生命的最后一秒回忆人生的时候,才不会有什么遗憾!”
”恩……这时间的洪流中,咱们共勉咯!”
……
我回到公寓,让我长舒了一口气是,陶桃并没有纠缠着我,以她的一贯套路,我觉得她会跟我上楼,借口讨口水喝,然后对我做些让我的事情!
当然,陶桃没有纠缠我也是有原因的,这原因便是叶轩的办事效率很快,他已经让自己的手下联系陶桃了。
碰巧,电话打来的时间点正是陶桃送我到了公寓楼下的时候,而陶桃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很认真,所以她和我说了下之后,便驱车前往约好的地点和叶轩的手下进行详谈。
我挥手告别陶桃,便上了楼。
此时的应天依旧在补眠,所以我便看了看杭州到郑州的铁道线路信息,幸运的是,杭州到郑州有一班动车,这会让我们路途经历的时间大大的缩短。
我买了第三天的票,因为第二天已经没票了,而且车时间是在早上七点多,而临安到杭州东站,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所以我买了第三天的票,则是最佳的选择。
我目前最想解决的事情,就是应天还俗的时间,我对他做了保票,必须让他师傅答应他还俗,所以我要用一周的时间替他办妥。
而那之后的一周,便是国庆长假的到来了,如果秦颖争取到机会,我还要做好了和她一起回老家的准备。
唉,事情总是一件一件地办不完,虽是抱怨,但我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忙碌的节奏。
应天起床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我让他洗漱之后,便和他一起下楼去吃饭。
我们并没有现公寓楼下哪里有饭店,所以我用地图app查询了下,便选定了附近一家比较知名的饭店。
比起之前在野狼的生活,我现在能在大街上优哉游哉地走着,已经算是十分安逸了,我很庆幸,还能和自己的兄弟在夕阳余晖中信步而行,谈论各自所喜恶的食物。
如果可以,我还想和秦颖散步在小区之中,我推着婴儿车,她搂着我的胳膊,还有车上的小家伙,在阳光的爱抚下,笑得格外的灿烂。
我享受着这份难得的宁静,接过路边一个妹子来的传单,女生旁边还有一个男生,我想他们应该是出来兼职的大学生情侣吧。
我对他们笑了笑,希望这份微笑能让他们的心情增色不少。
告别了这两个陌生人,我和应天来到了被大众给予好评的饭店。
我们走进饭店,却现里面上座的食客没并能和它在网上的好评率成正比,难道现在并不是吃饭的高峰期?
我看了一眼手机时间,6点半,看来我的推测是错误。
我和应天点完餐,在上菜之前,好知的我仍是在琢磨刚刚的问题,试图找出一个合理的答案。
然而,搞笑的是,上菜之后,我便知道了答案,这菜并不好吃!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答案,他们的好评是刷的!
明显附近的居民早已经识破了这家餐馆的伎俩,所以现在这里寥寥几桌初到的食客才会落入他们网络刷好评的圈套。
不过,谁让菜不好吃,但也不会吃死人,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深知食物的可贵,而应天对饭菜的味道并不计较什么,所以我们还是在亏待了舌头的情况下,满足了肠胃甚至是整个身体的生理需求。
酒足饭饱,我和应天循着原路,朝公寓走回去。
我们吃饭不喝酒,也不谈交易,所以很快就吃完了,中间并没有间隔多少时间。
此时的太阳已经不见了踪迹,要说它尚未走远呢,也是一个成立的事实,因为天空下还留有它的一丝余晖。
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叫嚷声,还夹杂着一个女人的叫嚷声和劝阻声。
现有意外情况,我和应天煞有默契地加快脚步,以便靠近事现场去一探究竟。
走过一个拐角,在一个胡同之中,我看到了陷入危难的正是刚刚传单的两人,还有5、6个混混。
此时,女生被一个混混堵在一边,而另一处。男生正被按在地上暴揍,不过,在他的身下,还压着一个瘦小的混混,虽然他被一群混混踢踹着,但他还是认死了身下的“瘦猴子”,将众人的拳脚全部归还于他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