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越是守口如瓶就越显得可疑。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公布已经和我分居的事实来的更好。因为,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怀疑这怀疑那的情况了。但是,如此一来,问题还是很严重。
虽然老婆公开以后,她身上就没有什么负担了,但是这么做的代价就是,以后公司要有什么活动,要有什么大事了,比如能够升职的大事,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轮到老婆了。因为,老婆要带孩子以后,就必须每天准时回家。
这样,她会错过太多太多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这样时间一长,她又晋升不了,空有力气却无处使,一定会让她悲伤。若是孩子这个时候听话懂事一些也就罢了。若是整日围着她转,那她一定会打骂孩子。
孩子是千万不能打的。因为,他毕竟还小,根本就不明白我老婆为什么要打他。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我老婆心情好,耐心好,心平气和的和他好好说话,他也不会听的。毕竟是孩子。
也就是说,无论我老婆选择怎么做,若真生了这样的事情,孩子是绝对会哭闹个没完的。因为,孩子都是任性的,都是懵懂的,难以理解父母的,毕竟孩子有孩子的想法,孩子的想法可比我们成年人要简单的多,他还无法理解我老婆的愤怒来源。
一旦被打了,就以为是我老婆不好,而不是他太吵了,吵的我老婆烦躁的关系。所以,他越是这么想,越会哭闹个没完,因为,他想要利用这种方式让我老婆屈服,就像是过去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只要受了委屈就会哭闹一样。
若是不出现意外,孩子是绝对不会选择其他办法的。因为,他出声以后,就只会这种方法而已,而且,这种方法在过去的几年行之有效,而且,见效快。就算现在他明白了,这种方法行不通了,他也不会改变。
这样持续下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孩子只会越来越讨厌我老婆。那么他越是讨厌我老婆,就会报复。当然,孩子的报复和成年人的报复不同。孩子的报复更像是小大小闹,受了欺负,必须欺负回来,更像是赌气。
但是,这种赌气也要看用在什么时候,若是我老婆心情好的时候,那你这么做,我老婆铁定开心的不得了。因为,她会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可爱,反而会兴致高昂的逗弄孩子,心情更好一些的话,甚至还会主动陪孩子玩,陪孩子闹。
那这样的话,就是一种良性循环。孩子会哭闹就是因为没人陪他玩,只要他看到我老婆蹲下身来,坐在地上和他一起玩,他就会开心起来了。而孩子是不会记仇的。也就是说,只要我老婆这么做了,他刚才所有的怒气都会转眼间烟消云散。
可是,若他哭闹的不是时候,那情况就完全两样了,结果自然也是南辕北辙。先,我老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容易脾气。她一旦起脾气来,我要阻止都很困难,更别说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了。
孩子的哭闹只会让老婆气上加气而已。这等于是火上浇油啊。那等来的绝对是一场灾难。孩子绝对会被打的浑身都是淤青。我老婆清醒过来,看到孩子的伤势就会后悔了,她一定会想办法弥补。
但是,孩子就是孩子。孩子受了伤很容易弥补。老婆给孩子买了玩具以后会以为轻易就把孩子的问题搞定了。那她根本就不会把这种事放心里去。这样的后果就是,等到哪天心情再不好的时候,只会把孩子打的更重。
孩子一天天的长大,老婆若是这样无节制的打孩子,带来的恶果只会越来越大,到时那就算我回来,也阻止不了了。毕竟这件事关系到的是孩子一辈子的事情,若是童年有被家暴的阴影,长大了他还怎么面对其他人?
尤其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他会因为我老婆的关系,对全天下所有女孩子都心生畏惧感。那他还怎么正常的和同龄的女孩子相处?就算他长大以后明白了这些事,他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因为,这是他母亲带给他的阴影,会一辈子留在他的心里难以抹去。那我这么做不等于毁了我的孩子吗?这绝对不行。可恶!可恶!!可恶!!!今天真是倒霉透了,竟然会遇到这种事。
可是,现在事到临头后悔也晚了,抱怨也没用了,无论如何必须要把尸体尽快处理掉才行。让我想想该怎么处理。这里附近有洗手间,我若是把尸体带到那里的话,不行。洗手间处理不掉。
那里的冲水马桶哪有那么大。想要把这么大的尸体冲下去,必须要分尸才行。可我身上哪有分尸的工具啊。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整个警局也没有工具啊。法医部虽然有刀,但只能切开皮肤而已,至于骨头根本就切不开。
这尸体难处理关键就在于骨头。这么说,我要现在离开警局去外面的超市购买锤子道具?或者让送快递的人来把锤子送过来?来不及啊。若是现在出去买锤子,或者,我让快递来送锤子过来,等拿到了锤子我还要分尸,分尸结束以后,还要处理现场。
时间上根本就不够。天没多久就要亮了,可见想要处理尸体,最好的办法不是把尸体在这里处理掉,而是,先弄到其他地方处理掉。对。我先把这具尸体扛走,这样的话……也不对,我自己扛着走肯定会被现。
因为,整个警局大楼都设有摄像头啊。我扛着尸体走过摄像头不是一下子就被现了。那到了白天那些监控人员把视频交给局长不是很麻烦?当然了。若是真交给局长我还是放心的。因为。毕竟这件事是局长连夜差遣我做的。
他看到了视频一定会偷偷处理掉。这倒是不用担心,我最怕的就是那些家伙一时好奇把视频到网上。一旦如此,那我就完了。”(未完待续。)
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