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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各有所取

祖焕捧着一碗酒,呼噜噜直饮,饮罢,猛地一顿碗,抹嘴赞道:“妙哉!痛快也,性烈入喉,实乃好酒!果不负天下第一名酒之称!”

“华亭竹叶青,芬芳性浓,令人嗅之则醉,确有独倒之处。但使将军喜之,骆隆室中尚有些许,稍后便命人送来!”骆隆微挑着眉,以三根手指捏着青铜酒盏,徐徐转动。

闻言,祖焕嘴角一翘,看向骆隆,微微倾身,笑道:“骆长吏乃风雅之人也,祖焕虽是好酒,但亦知,不可夺他人之爱,以逞已欲,有此一盅足矣!”

“将军此言差矣!”

骆隆把酒盏一搁,慢悠悠地朝着祖焕一揖:“好酒当赠知酒之人,将军知酒,当知酒之一物,随心纵性,何需自缚于心,却之不授?”一顿,淡声道:“当谋不谋,恐失其势,当取不取,恐失其身!”言罢,徐徐抬,直视祖焕。

祖焕眉心轻跳,胸中如鼓擂,拽着酒碗的手背青筋凸现,眼底却越来越赤,喘着粗气,沉声道:“大伯控军八千,二伯据关守严,四叔、五叔亦乃名望深重之辈,骆长史乃智者,为何却弃易从难,襄助祖焕,祖焕费解也!”言罢,眼睛越眯越细,身子愈倾愈重。

骆隆淡然一笑,正了正冠,弹了弹袍摆,离案而出,深深一揖:“将军所言乃众所周知之事,然,骆隆纵观诸人,唯将军,知酒也!唯性烈如刀之人,乃从祖豫州也!余余诸子,不过梁虫尔!骆隆量浅,已然不胜酒意,告辞!”言罢,徐徐起身,负袖于背后,度步出帐,边走边道:“稍后,将有三坛竹叶青,入将军之帐!”

……

孤峰岭。

遍山衰草,赤地满野。

夏末近秋,本是草欢马肥时,岭中也不时闻得阵阵马嘶声,然,却非蓄马,实乃戮杀。

杀马的人满脸横肉,死死的盯着被按在草地中的马脖,一刀插下,人与马,俱流泪。

食马之人盘腿坐在草舍中,看着清汤寡水中倒映的枯瘦面容,一动不动。

孔炜,原属淮南寿春次等士族,因与祖焕有隙,被祖焕赶至汝阴。待至汝阴时,又因坞堡不容,故而,只得阖族落草于孤峰岭,专事劫杀南来北往之民。祖逖几度意欲拔却此岭,却因诸事牵绊而未能成行。

“阿父……”

破烂的草帘一挑,走进一个美丽娇娆的女子,乃是孔炜之女孔蓁。

孔蓁看了看面容憔悴的阿父,又撇了撇案上的马肉汤,轻声道:“阿父,肉汤,凉了!”

“蓁儿,外面何故争吵?”

孔炜木然的端起碗,一口饮尽肉汤,见碗底尚有两块肉,将碗递给女儿。侧耳一听,室外争吵声越来越烈,便欲起身出外。

孔蓁捧着碗,凝视碗中的肉,舔了舔嘴唇,拦住阿父,将碗回递:“女儿已然食过,请阿父就食!”说着,回头瞅了瞅室外,身子慢慢曲下来,万福道:“阿父,室外乃是大兄与四叔。”

“哦……”

闻言,孔炜捉着碗,复落于烂草席,捏起一块肉骨头递给女儿,自食另一块,心道:‘此番行事,倪儿与四弟意见相佐,争执不足为奇,且待食毕,再去喝斥!’说着,瞥了瞥女儿,见女儿以袖掩面而食,极是文雅,微微一笑,又想:‘纵使一时不遂,然则,我孔氏倒底乃是士族,非同他人……’

这时,孔蓁放下粗布袖子,抿了抿嘴,按着腰间短剑,细声道:“阿父,女儿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孔炜撕着骨肉,随口而应。

孔蓁道:“现今岭中粮绝,若是刘殄虏携粮而来,阿父何不以马换之,渡此危势,何需附投上蔡?即便相投,为何又暗存他心?祖焕乃何人,阿父心知,岂可信得?阿父何不将计就计,将此事告知祖豫州,亦可使祖豫州不再勿信谗言,绝我孔氏。”言罢,双手按地,以额抵背,不起。

“嘿!”

孔炜耐着性子听完,把手中啃干净的骨头一扔,深深凝视女儿,冷声道:“蓁儿啊蓁儿,世事险恶,而人心难测也!若是我等不尊其令,他日祖焕撤回淮南,必然引军击我孔氏,而此,乃一也!再者,郭默亦参与其中,若是我等不从,其人定然挥部直来!孤峰岭断粮已有月旬,人皆无力,岂敢言战?又言,那祖焕信使乃携口信而至,岂会留下丝毫纰漏,容我孔氏拿捏!此事,已若比箭临弦,我孔氏,身不由已矣!”

言罢,挥袖而去。(未完待续。)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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