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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那段时间桑菲尔德府上上下下都充满了欢乐,但也是忙碌的。同最初三个月相比,起初我只是在平静、单调和孤寂的日子中度过,与此时真是有天壤之别!所有郁闷伤感的调子都随风飘散了,所有阴郁的联想和想象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府里到处都充满了生气,整天人来人往。在此之前,门廊都是静悄悄的,客房里空无一人,现在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看到漂亮的侍女或者穿戴讲究得体的男仆。

无论是厨房、管家的配膳室,还是仆人们的房间和门厅,都一样热闹。只有在和煦的春风、蔚蓝的天空和明媚的阳光的召唤下,人们走到庭院中去,此时的客厅才又显得空荡了些。即便遇到几日坏天气,外面阴雨连绵,也不会让大家觉得扫兴,虽然室外的活动无法进行,但是室内的活动增加了不少花样。

其中一天晚上,有人建议改变一下娱乐的方式。我当时心里就在猜想会有什么新花样。他们说要玩“字谜游戏”,我则对此一无所知,甚至还不明白这个名词的含义。仆人们也被叫进来了,餐桌也搬走了,就连灯光都作了处理,椅子正对着拱门排成了半圆形。当罗切斯特先生和其他男宾指挥着该怎样布置的时候,女士们则跑上跑下,打铃召唤仆人。费尔法克斯太太也应召走了进来,并且汇报了各类披肩、服装和幔帐等家里面的物资情况。三楼的一些衣柜被翻遍了,但凡是带裙环的织锦裙、缎子宽身女裙、黑色丝织品、花边飘带等东西,都让女佣们打成包,搬到楼下来了。再经过挑选,她们将想要留下的放在客厅里的小屋子里。

此时,罗切斯特先生也把女士们叫到他的旁边,之后选了几位加入他的组中。“英格拉姆小姐当然是我这组的。”他说,接着,他又点名要了两位埃希顿小姐和登特太太。他又看了看我,此时我正在他的身边,为登特太太扣好她松开的手镯。

“你想来参加吗?”他问。我摇了摇头,很害怕他会坚持,但是他没有,并且允许我安静地回到我平时坐的位置上。

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搭档们走在幔帐的后头,而另外一组由登特上校领头,在排成半圆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埃希顿先生注意到了我,并且建议我加入,但是英格拉姆夫人表示反对。

“不行,”我听见她说,“她看起来愚钝得很,玩不了这类游戏。”

没过多久,铃声响了,帐子随之拉开。在半圆形的里圈,出现了乔治?林恩爵士。他用白布裹着身体。当然,他也是罗切斯特先生选中的组员之一。他面前有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本大书。他的身边站着艾米?埃希顿,身上披着罗切斯特先生的斗篷,手里也拿着一本书。在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欢快地摇了铃,接着就看到阿德拉(她坚持参加她的监护人这一组)蹦蹦跳跳来到前面。她挽着一篮子花,并且向她的周围散花。之后,雍容华贵的英格拉姆小姐出场了,她一身洁白,头披长纱,头上戴了一圈玫瑰花环。罗切斯特先生走在她的身边,两人一起面向桌子跪下。在他们跪下的同时,一样浑身洁白的登特太太和路易莎?埃希顿在他们的身后站住。再看后面的无声表演,不难猜出,这是一场哑剧婚礼。表演结束时,登特上校和他的同伴们一起悄悄地商量了一两分钟,才由上校喊出:“新娘!”

罗切斯特先生行了鞠躬礼,然后这场剧落幕了。

又等了好一会儿,帐幕再次拉开。第二幕的表演显然比第一幕准备得更加精细。正如我以前看到的,客厅比餐厅要高出两级台阶,而现在,就在客厅内靠后一两米的顶端台阶上,放着一个硕大的大理石盆。我可以认出,它是一个装饰品——平时就在里面养几条金鱼,周围放置一些奇花异草——它的体积很大,而且也很重,想要把它搬到这里来,可是要费一番力气。

罗切斯特先生就坐在水缸旁边的地毯上。他的身上裹着披巾,额头上缠着头巾。如果按他自身的特点来说——黑亮的眼睛,黝黑的皮肤,还有穆斯林式的五官——这身打扮倒是很适合他。他看起来如同一个东方部落的酋长,不是号施令绞死别人,就是被别人绞死的角色。没过一会儿,英格拉姆小姐登场了。她的打扮也很有东方的感觉,腰上缠了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像腰带一样;一块绣花手帕围住额头,鬓角上还打了个结,美丽的胳膊裸露在外面,一条高高举起的胳膊优美地托着顶在头上的坛子。她的姿态和容貌,她的肤色和神韵,使人想到了宗法时代的以色列公主,肯定没错,那也正是她想要扮演的角色。

她走近那个水缸,俯身下去,好像是要将水坛装满,之后再次将坛子举起,顶在头上。这个时候,好像井边的人在同她打招呼,并且提出了什么要求一样。她赶忙将坛子拿下来,并且用双手递给他喝。随后,他从自己的长袍中取出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满是金灿灿的镯子和耳环。她露出了惊喜的神情。他跪着将宝盒放到她的脚边,而她满脸喜悦之情,还有些疑惑。那位陌生人为她戴上镯子和耳环。这就是以利以谢和利百加的故事 ①,只是缺少骆驼。

猜测的这一方开始交头接耳了,显然他们对于答案没能达成一致。他们的言人登特上校要求他们表演一个“完整的场面”,于是帷幕又一次落下了。

当帷幔第三次拉开的时候,只露出了客厅的一个部分,其余部分被一块粗糙的黑色布幔遮挡着,大理石盆子已被搬走,取而代之的只有一张松木桌和一把厨房用的椅子。蜡烛全部熄灭了,只有一盏号角式的灯笼出微弱的光,眼前的一切只是靠着它才隐约可见。

在昏暗的场景中,可以看见一个人坐在那里,他的双手垂在膝盖上,并且握紧了拳头,眼睛也死死地盯着地板。我能认得出这个人就是罗切斯特先生,尽管他的脸上涂满了污物,服饰也散乱不堪。外衣在他的一条臂膀上垂挂着,就像是刚刚经过一场搏斗,衣服被人撕扯下来了。他的脸色绝望阴沉,头蓬乱地竖着,这让人几乎都认不出是他。他走动的时候出有铁链的声响,而在他的手腕上戴着手铐。

“监狱!”登特上校脱口而出,这个字谜让他猜对了。

之后就是一段很充裕的休息时间,刚才的表演者也可以恢复原来的服饰。当他们再次走进餐室时,罗切斯特先生领着英格拉姆小姐,而她正在夸奖他的演技。

“你知道吗,”她说,“在你扮演的这三个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哦,想象一下,假如你早生几年,或许真的可以成为一个英勇高贵的拦路强盗!”

“我脸上的煤烟都洗干净了吗?”他将脸转向她,问道。

“哎呀!已经全部洗掉了,好可惜啊!那个歹徒紫红色的脸与你的肤色搭配得是那么完美。”

“这么说,你喜欢抢劫的英雄?”

“我觉得英国的劫路匪徒不及意大利的土匪,而意大利的土匪又逊于地中海的海盗。”

“好吧,无论我是谁,你要记住一点,你是我的妻子。一小时前,我们已经结婚,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她笑了起来,双颊已经变得飞红。

“嘿,登特,”罗切斯特先生继续说道,“现在该轮到你们了。”

另一组的人退到了后场,罗切斯特先生和他的同伴们则坐在他们刚才坐的地方。英格拉姆小姐坐在领的右侧,其余的猜谜人分坐在他们的两边。此时我不想再去看台上的演员了,我不再兴趣盎然地期盼帷幕被拉起的时刻了,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观众席上。我的目光刚才还一刻不离地盯着拱门,现在则目不转睛地看着围成那半圆形的椅子。登特上校和他的同伴表演了什么,选择了什么作为字谜,他们是怎样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角色,我已经没有丝毫印象了。但是每场表演结束后观众互相商讨的情景,我却历历在目。我看到罗切斯特先生将头转向英格拉姆小姐,之后英格拉姆小姐也将头转向罗切斯特先生。我看见她向他那边转过去的时候,乌黑油亮的鬈几乎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拂过他的脸颊。我听到了他们之间的耳语,看到了他们之间的眼神交流。我的心在这一刻被触动了,激起了我的情感,我的记忆又复活了。

我曾告诉过你,读者,我已经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我没有办法停止爱他,而理由只是他不再注意我——我在他的身旁一待就是几个小时,而他从来没有看我一眼——只是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一位富家小姐吸引住了,然而这位富家小姐即便从我身旁走过,也不屑于用自己的长裙碰我一下。她那高傲跋扈的目光即便不小心落到了我的身上,也会马上离开,似乎她根本不屑于与这样卑微的我有任何接触。我不可能不爱他,只是因为我断定他一定会娶这位小姐——就凭借我这几天的观察,她也会信心满满地认为他会娶她。即使我随时都看得到他求爱的神情——虽然有些傲慢,好像在等待而不是主动出击,但正是因为这种傲慢,他更具魅力,这种高傲的神情让人无法抗拒。

我眼前所生的一切或许都能够使我心灰意冷,但绝对不能浇灭我爱他的火焰,就连冷却都做不到。读者啊,倘若有什么事情能够引起像我这种地位的人对于像英格拉姆小姐那样地位的女人的嫉妒,那么会有很多吧。但是我并没有嫉妒她,或者是很少——我内心所受的煎熬不能用这两个字解释,也解释不了。英格拉姆小姐不是值得我嫉妒的对象,她也绝对不配我为此付出任何情感。看起来,我说的话有些自相矛盾,请原谅。我只是想说:我是表里如一的。她喜欢出风头,但没有丝毫的诚意。她虽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多种才艺,但没有智慧的头脑。她的想法肤浅,她的心灵贫瘠。在这样的土壤中是没有办法开出花朵的,因为除了那些被强迫的果实,所有天然的果实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土壤。她没有善良的心肠,也缺乏创造性,只是善于从书中复制同样的话,她没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她喜欢大谈特谈情操,但并不知道该如何同情与怜悯,在她的身上没有任何温柔和真诚。她对阿德拉的厌恶就是证据,这使她的坏心肠暴露无遗。比如,阿德拉恰巧走近她的时候,她会用恶毒的语言将她撵走,有时候还号施令让她离开房间,她常常对她冷淡、恶毒。除了我,还有一个人注意到了这一点,注意到了她无意识中流露出来的真实个性,密切而敏锐地注视着。是的,这个人就是她的准新郎罗切斯特先生。他也在无时无刻不监视着他的意中人。正是这种清醒的洞察力,这种对自己美丽爱人的缺点完全洞悉的清醒认识,他在感情上明显缺乏热情的迹象,让我觉得很痛苦。

我看得出,他想娶她为妻,完全是因为门第,也许还有政治上的考虑,只是因为她的地位与家世和他的十分匹配。但是我认为他的爱不在她那里,他没有给她,当然,她也没有资格获得这个珍宝。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也是让我的心不再安宁:她得不到他的爱恋。

倘若此时的她真的俘获了他的心,他也宣布他的臣服,并且虔诚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反倒会将脸别向墙壁,从此死了这条心。如果英格拉姆小姐是一位高尚、出色的女人,她有能力,热情,善良,理性,那么我的心会同两条猛虎——嫉妒和绝望——决一死战。即使我的心被人挖出来,吞下去,我也心甘情愿,并且佩服她,承认她的出色,安静地退出,自己默默生活。她的优越性如果很明显地存在,我就会更加仰慕,我也就死了这条心,真的平静下来。但是,现在一切都不是这样。我看见英格拉姆小姐在想尽办法迷住罗切斯特先生,也亲眼看见她的努力是怎样被化于无形——但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反而在自己的幻想中感觉每一支箭都正中靶心,陶醉在自己的胜利之中。然而正是她的傲慢与自负,将她想要诱惑的心推得越来越远——眼前的这一切让我的心陷入了无比的痛苦之中,无法自拔。

她错把自己的失败之处当做自己最成功的地方。我知道,这些与罗切斯特先生擦肩而过,但没有一支射中他的爱情之箭,已经散落在他的脚边了。但是如果换一个更稳重的射手,那么一定会正中红心,让他高傲的心为之颤抖,让他的眼里出现爱的火花,嘲弄的嘴角也会充满柔情。或者更好的结果是,即便没有武器,也能够悄无声息地将他征服。

“为什么她这样幸运可以接近他,但不能进一步影响他呢?”我问自己,“当然,她没有真正喜欢上他,或者至少她对他的爱不是真心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她也没有必要谄媚卖笑,频频暗送秋波,更没有必要装腔作势,卖弄风情。我甚至觉得,假如她只是在他的身旁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就足以捕获他的心。因为我曾经看到过他完全不同的表情,不像现在这样,她刻意献媚,而他的嘴角露出冷漠。那时候的表情是自内心的,不是靠低俗的伎俩和手腕讨来的。你只要接受他就可以了——他问你什么,你来回答什么,不用伪装。必要的时候,和他讲话,不用拿捏着姿态——而这种表情会越来越温和,越来越亲切,如同滋养人的阳光,让你感觉到温暖。在他们婚后,她该用怎样的办法来让他高兴呢?我认为她不会去想办法的,但是这是可以做到的。我相信,他一定会让他的妻子成为天底下最快乐的女人。”

对于罗切斯特先生选择婚姻对象的出点,无论是考虑到个人利益,还是亲属关系,我至今都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但是当我第一次现他有这样的计划时,还是有些意外。我曾认为,像他这样的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绝不会以陈腐的条例作为标准。但是,我对他们男女双方的地位、教养等考虑得越久,就越感觉到没有必要指责他们,没有必要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从小受到这方面的思想熏陶、按照这种原则行事而责备他们。他们整个阶层都在奉行这样的规则,我想他们肯定有我所没有想到的理由,所以才如此坚定地奉行这样的规则。我觉得,如果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位绅士,我只会将自己真正爱的妻子拥入怀中。不过,我也相信一定有某种理由让他们没有这样做,而这些理由是我不知道的,否则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行事。

不只这一点,在其他方面我也对我的主人慢慢变得宽容了。我已经开始忘记他的缺点,但我还是会紧盯着他的过去。以前我看他的时候总会研究他性格方面的好与坏,很公正地看待,权衡之后作出公正的评判。但是现在,我已经看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了。原本使人厌恶的嘲讽,还有曾经让我很吃惊的严肃,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盘菜中比较重口味的调料而已,有了这样的调料,才会让人品尝到辛辣刺激,如果没有它,这盘菜也就食之无味了。至于他那很难读懂的神情——是不幸还是忧伤,是演戏还是真心流露出的沮丧——只要是细心的人,就会看到这种表情不时地从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来,但还没等你仔细探究其中的意味,它就不见了。这样的他曾经让我感到恐惧,并且让我不断地退缩,就像徘徊在火山群中,突然感受到大地在颤动,之后地面开裂了。直到现在,我还是时常看到他这种神情,并且依旧为此怦然心动,始终没有为此麻木。我不想再躲避了,我想迎难而上,去探个究竟。我认为英格拉姆小姐很幸福,因为有一天她可以在闲暇的时候去窥探这个深渊,探求它里面的秘密,分析这些秘密的性质。

此时,我的思想里只有我的主人和他的新娘,而且眼睛也只能看到他们,耳朵里听到的也是他们的对话,心里也只想着他们的举手投足,至于其他客人,他们自有玩乐的事情。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正在一起聊天,她们都点着戴着头巾帽的头,并且顺应谈话的内容,各自举起双手,做出惊愕、迷惑或者恐惧的手势,就像一对超大的木偶。温存的登特太太在和好性格的埃希顿太太聊天,这两位太太有时还会和我说一两句客气话,并且时不时地朝我这边微笑。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郡里的事或司法事务。英格拉姆勋爵和艾米?埃希顿在调情。路易莎弹琴唱歌给一位林恩先生听,有时也会跟着他一起弹唱。玛丽?英格拉姆则慵懒地听着另一位林恩先生对她大献赞美之词。某些时候,他们所有人也会全神贯注地观看演出,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毕竟还是重要的灵魂人物。只要他离开这里一个小时,就可以感觉出一种沉闷的气氛,而当他再次进来的时候,这里就会恢复活力,继续富有激情。

有一天,因为一些事情,他被邀请到米尔科特去了,要很晚才能回来。这一天大家都觉得好像缺了点儿什么,原本生机勃勃的气氛一下子阴沉下来了。那天下午下起了雨,所以原本要去徒步看看新近扎在海镇工地上吉卜赛人的营房,也得暂且作罢。一些男士去了马厩,还剩下几位同小姐们一起在台球室里打台球。英格拉姆夫人和林恩夫人则用纸牌来解闷,很安静。登特太太和埃希顿太太邀请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一起聊天,但是她拒绝了,自己先是一边独奏,一边哼唱了些伤心的曲调,接着就去图书室里拿了几本书来看。她傲慢地躺在沙里,无精打采地看小说,打算用它来消磨一下无聊的时光,而无聊是因为无人相伴。除了偶尔从楼上的台球室里传出来的笑声外,其他地方一片安静。

快到黄昏的时候,教堂的钟声提醒人们该去换装准备用晚餐了。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在客厅里跪在我身旁窗台边的阿德拉突然大声地喊道:“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了!”

我转过身,英格拉姆小姐也从沙上一跃而起,其他人停下了手上正忙的事情,抬起头。外面一阵声音响起,可以辨认出车轮的嘎吱声,还有马蹄涉水的声音,在湿漉漉的沙土路上,一辆驿站马车正向这边驶过来。

“他怎么这副样子回来呢?”英格拉姆小姐说道,“出门的时候他骑的是黑马梅斯罗,不是吗?派洛特应该也跟去了,现在怎么没看见它?”

她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整个高大的身体和宽大的衣服都贴在了窗子上,我也只得往后仰,尽量让出空间,害得我差点儿扭断了脊骨。或许是在焦急之中,她刚开始并没有看到我在那里,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只是撇了撇嘴,便到另外一个窗口去了。马车停下来的时候,驾车人拉了拉门铃,一位穿着旅行装的绅士跳下马车。这个人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看上去很时髦的高个子男人,一个陌生人。

“真可气!”英格拉姆小姐嚷道,“你这只讨厌的小猴子!谁将你爬到窗口谎报消息的?”她怒气冲冲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大厅里慢慢地开始有了交谈的声音,那位陌生人很快走了进来。他向英格拉姆夫人行了个礼,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妇人。

“看来我来得很不巧,夫人。”他说,“正好赶上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可我是从大老远赶过来的,并且我和他交情匪浅,所以我想冒昧地在这里待一会儿,等他回来。”

他的行为举止十分得体有礼,只是说话的语调听起来有些特别,不是十足的外国口音,但也不完全是英国口音。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差不多——在三十与四十之间。他的脸色蜡黄,否则一定是一位英俊的男士。仔细一看,你就会现他的脸上有一种很不让人喜欢或者说是无法让人喜欢的东西。他的五官很标致,但太过松弛。他的眼睛虽然很大,但看起来不舒服,而且他的神情反映出他的空洞与乏味——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通知换装的铃声响过之后,宾客们都回到各自的房间了。直到晚餐的时候,我才又见到了他。那个时候,他已经很适应这里了。但是我比初见的时候更加不喜欢他了。我觉得他的面相没有一丝安稳,但也没有什么生气。他的目光始终在漫无目的地游移。这样一位英俊但不和蔼的人让我充满了厌恶之情。从他光滑的鹅蛋脸上看不到一点儿力量,那个鹰钩鼻、那张不大的嘴都少了男人的坚毅,他的额头是那么低平,像是没有一点儿思想。他的眼睛是褐色的,看起来只有空洞,毫无意志力可言。

我在我经常坐的角落里观察着他,壁炉上枝形烛架的烛火把他照得透亮——因为他所坐的位置是靠近火炉旁的一把安乐椅,并且不断地往火炉旁边靠近,好像很冷一样——我将他与罗切斯特先生作了比较。我认为(但愿这样说不会太失礼)以一只雄鹅和一只猎鹰或者绵羊同猎狗之间的反差来打比方,他们之间的差距比这个还大。

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的老朋友。我觉得这种友谊太奇怪了,但也验证了一句古话“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还有两三位男士坐在他的旁边,我听到了他们在房间另一头谈话的片断。起初我听不太清楚,因为路易莎?埃希顿和玛丽?英格拉姆距离我更近,她们之间的谈话总会断断续续地传进我的耳朵,以至于我更加听不明白那些模糊的语句了。路易莎和玛丽都在谈论这个陌生人,并且称他为“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位“可爱的家伙”而且“喜欢他”,玛丽列举了“他的小嘴巴和漂亮鼻子”,认为这是她梦寐以求的。

“他的额头多么温顺!”路易莎叫道,“那么光滑,没有我最讨厌的那种眉头紧锁的样子,而且,他的眼神和笑容是多么安详恬静!”

接下来,我总算能轻松些了,因为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的另一头,去商量关于推迟去海镇工地远足的事了。

现在我终于可以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到火炉边的那群人身上了。我很快就听到了那个陌生人名叫梅森先生,接着知道了他刚到英国,而他来自一个气候炎热的国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脸色黄,并且靠近火炉那么久依旧穿着紧身的长外衣了。不久,我又听到了一些字眼,比如牙买加、金斯敦、西班牙城之类的,这应该表明他在西印度群岛居住过。没过一会儿,我就听到了让我诧异的消息,因为他与罗切斯特先生就是在那里相识的。他谈起他的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的炎热,也不喜欢飓风和雨季。

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是位旅行家,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曾这样给他下过定义。不过,我当时认为他无非是在欧洲的大陆上旅行而已,没想到他居然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到过那么遥远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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