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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天津条约(二)

清廷开始设立由两广总督管理各国通商事务这个体制的目的,是要将对外关系的范围,局限在贸易和商业中。清廷无意和各国生政治上的关系,也无意到国外进行外交活动。但1842年《南京条约》五口通商之后,贸易的扩展,就非“十三行”时期可比了。贸易的扩大,必然带来政治上的要求。入城的问题,就已经不是靠硬顶能解决的了。

亚罗号”事件之后,英方扩大事态,要求入城。1854年,英国要求“修约”,稍后美、法两国也加入要求“修约”的行列。“修约”的核心条款,便是“公使驻京”。西方已不想跟叶名琛纠缠,他们要直接派外交使节驻京,与咸丰皇帝当面打交道。三国的行动,自然遭到叶名琛的拒绝。他们又转道上海,江苏巡抚吉尔杭阿,以办理对外事务属两广总督职权为由,劝他们返回广州。英、美使节又北上天津大沽口外,要求谈判“修约”,当地官员仍告以天津非办理对外通商事务之所,有事只能回广州,与叶名琛商议。

1856年,当时的美国驻华全权委员伯驾,在照会叶名琛要求入城商谈“修约”,再被拒绝后,转道福州,请求闽浙总督王懿德,代为向咸丰帝直接递交国书。王懿德根据《中美望厦条约》,将美方国书由驿路递送北京。咸丰帝对此极为不满,训斥王懿德要让“该酋俯帖服,起碇南返”。回广州找叶名琛去。

就实际而言,叶的方法已经是过时了。然而在咸丰帝支持下,叶名琛对西方要求一律强硬拒绝,各地官员也以对外交涉属两广总督权利,本地无从办理为由,劝其南下广州;这种做法似乎保存了上国的面子,但实际情形却是越来越被动。叶名琛就因为外国无论何种要求,都置之不理,致使一些使节在任期满后,国书都无从递交。两广总督处理中外交涉的体制,已处于危机之中。

总而言之,外人简直无门可入。他们知道要修改条约,只有战争一条路。1857年11月,英国特使额尔金在平息印度兵变以后,抵达香港,英法联军也大体集结完毕。英军有战舰43艘,海陆军兵力约1万人;法军亦有10艘军舰。英、法军事入侵,俄、美外交配合的格局,已然完成。

大沽口位于海河出海处,溯河上驶约60公里,便是华北重镇天津。据清光绪年间《天津府志》记载,吃水约3.6米的船只,可乘潮由大沽河道直驶天津府城;吃水2.6米的船只,落潮时亦可直达天津。由此可见,大沽口是天津的门户,而天津又是北京的门户。入侵者如果从海上乘船攻陷大沽,天津便指日可下。再由天津到北京,便是一片通途了。在军事意义上,大沽口的地位无须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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