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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章 边贸公司和女强人

昨天他就跟连彩虹联系过,初步了解了情况。

纵算在电话那边,连彩虹也哭得一塌糊涂。这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女同志,似乎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听说王为是米兰的朋友,是市公安局的人,顿时就想找到了亲人,又好像溺水之人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揪住,再也不肯放了。

哭得那叫一个凄惨。

连王为都被她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大姐,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下情况好吗?我不是知心姐姐!

但想要阻止一个女人的哭诉,那是很困难的,好不容易,王为才终于劝住了她,和她约好,今天去她公司实地了解情况,请她把知情人都叫在一起,统一做个笔录。

听王为这么说,连彩虹简直高兴坏了。

她当然不明白,如果王为真是市局的人,受朋友所托来了解一下情况的话,办事的流程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根本不可能专程过来给她做笔录。最多就是了解情况之后,帮她向市局领导汇报一下,或者找新盛县公安局的同志帮忙,让他们关照关照。

私人帮忙和公事公办,完全是两回事。

王为摆开这个架势,那是要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了。

果真如此的话,对连彩虹来说,反倒不会那么高兴了,而是有些忐忑不安。

因为在此之前,她不知道遵循着这种合理合法的途径举报过多少次了,事实证明,什么屁用都没有。连彩虹深深地知道,薛良的势力实在太大了,不是她这种规规矩矩的生意人能够抗衡得了的。

在被欺负得实在太狠的情况下,她只能将全部希望都寄托在米兰身上了。

听说米兰在市里是出了名的女强人,和市里很大大人物都有交情,甚至连杜市长面前都有座次的,或许这样的厉害人物,可以帮到自己吧?

实际上,连彩虹这也是死马当活马医,因为她跟米兰的关系也只一般,生意上有些往来,要说私人交情,实在上不得台面。

实在被欺负得太厉害,走投无路了,哪怕明知希望渺茫,也只能先求助再说。

万一生奇迹了呢?

好吧,奇迹真的生了!

前两天刚给米兰打过电话,还没来得及去市里亲自拜见一下米总,王为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市局竟然真的要管这个事!

连彩虹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早知道米总厉害,没想到厉害到这种程度,“指使”市局的人,也就是一句话。

王为带着代欣欣,直接走路过来的。

因为连彩虹是女同志,所以王为带代欣欣一起过来,万一有什么隐私话题,也不至于抓瞎。连彩虹开的“飞虹贸易公司”就在大市场隔壁,租了一栋三层的民房,自带小院子,还有外边的几个仓库,离物资大酒店比较近。走路过来也就是十来分钟。

沙漠王子太显眼了,王为不想那么张扬。

连彩虹一早就在自己公司大门口恭候王大队长大驾光临。这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女同志,个子不高,身材略显丰满,衣着打扮略显时髦,考虑到她独力创办了一间规模还算可以的贸易公司,在这小小的新盛县城也算是社会上层人士,衣着打扮时髦一点新超一点,完全说得过去。

在前来飞虹贸易公司调查之前,王为通过相关途径先大致了解过连彩虹和飞虹贸易公司的基本情况。

这是一间百分之百的私营企业,最开始,连彩虹是和丈夫一起做边贸生意的,名义上丈夫是公司老总,实际上都是她在打理。公司做大之后,连彩虹的丈夫就开始管束不住自己不断膨胀的欲望,和一些年轻女孩眉来眼去,勾勾搭搭。

众所周知,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开始,一旦开始,就很难自己结束。

走出第一步,出轨就成为相当大概率的事件。

所以,毫无悬念地,连彩虹的丈夫出轨了,好像出轨对象还不止一个,出轨次数自然更不止一次。连彩虹自己辛辛苦苦把公司搞起来,赚钱了,怎能容忍这样的背叛?

离婚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不过,尽管她丈夫是过错的一方,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有过错的一方要给无过错的一方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离婚的时候,还是要支付她丈夫一大笔钱。

公司是连彩虹搞起来的,也一直是她在为主经营,连彩虹宁愿出钱给丈夫,也不愿意将公司交给他,连彩虹坚信,只要公司还在自己手里,分割给丈夫的那些钱,总是能赚回来的。

王为估计,连彩虹就是在那个时候借了“茂盛公司”的高利贷。

连彩虹绝对没有想到,薛良的高利贷有那么狠!

几乎要将她和她的公司连皮带骨一口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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