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给忘记了,乡下只怕是还没有通电吧,用的应该是煤油灯?”那女人走到了客厅中央,捂嘴笑了笑,看了一眼林淑英,用一种关爱的口吻“哎呀”了一声:“小姑子你受苦了,你是上海人,咋就能在那穷乡僻壤的地方生活这么久呢?”
林淑英的脸部有些僵,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
董熹瑜朝林润泽看了一眼。
对于这个阴阳怪气的儿媳,她不屑于开口争吵,她只用看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林润泽刚刚从旺兴村回上海那阵子,家里还没落实政策,没有哪家的姑娘愿意嫁过来。当时有人做了介绍,女方住的是弄堂,只想把她嫁了出去让家里多一间房。林润泽见到方秀媛就认定了她,当年的方秀媛生得美,水灵灵跟一朵花儿似的,对于没姑娘搭理的林润泽来说,这已经是他最好的选择。
方秀媛那时候也老大不小了,家里穷,住的是弄堂亭子间,相亲好几回,听说她家的条件,不少人就打了退堂鼓。遇到林润泽,见着他生得挺帅,母亲是复旦的教授,虽然当时还只是在复旦的老公房住着,可她隐约觉得可以赌一把,说不定政策好,把房产给还了,那她就赚大了。
她赌对了,最终从弄堂搬进了华山路。
董熹瑜曾经反对过儿子这门婚事,她觉得方秀媛小家子气十足,又惯会打算,可又架不住儿子非要娶她,而且那会子她家的成分依旧是一个大问题,没有别的姑娘愿意嫁,种种情况逼着她点了头。
至今董熹瑜都在懊悔,她觉得自己应该坚持,当年的不坚持,造成了这么些年里她一直心里头不快活,看到这个小户人家的媳妇就觉得有些碍眼。
所以她根本不屑于和媳妇来争辩,总觉得开口和她争执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秀媛,快别说了!”林润泽看了方秀媛一眼,给她使着眼色。
妹夫看上去是土气了些,可怎么着也该看在妹妹的份上不用这样扫面子吧?
方秀媛抓住林淑英的手,说得很热情:“总算是来了上海,可得多住上几天再回去啊。”
林淑英点了点头:“多少年没回来过了,是该在家里多住几天。”
听到这回答,方秀媛的脸色微微一变,只是也没多说什么,尴尬的笑。
“淑英,上去看看你的房间,姆妈还是给你布置成原来的样子了。”董熹瑜指着螺旋形的楼梯,招呼着林淑英跟她一块儿上去。
“兴国,成才,上二楼去。”
当年林复开和董熹瑜住在三楼,二楼是孩子们住的地方,育婴房保姆室都在这一层,随着岁月的变迁,房间分配也有了很大变化。董熹瑜上了年纪,腿脚不如以前方便,早两年就从三楼搬到了二楼,只不过她和林复开的那间房却依旧保持原貌,也不让林润泽和方秀媛挪到那间房里去住。
那间房是卧室里最大的,不仅如此,这间房子还代表了主人的身份,方秀媛很想要搬进去,可董熹瑜坚决不同意:“那房间是我和你爸爸住的,有我们的回忆,不允许任何人去破坏打扰。”
“侬爹爹人都没有在了,还占着房间做啥子捏?”方秀媛提到那间大房就愤愤不平,可她又不敢说多话,房产是登记在婆婆名下,明显没有她说话的份。
林润泽夫妇俩搬上了三楼,靠着最大的那间卧室,他们的儿子林晖女儿林莹也搬上了三楼。既然自己住不进去,方秀媛就存了个想法,最大的那间房留了给林晖做婚房:“老太太疼孙子,到时候肯定会把那房间腾出来做婚房,先让林晖搬上来,到时候腾屋子也不用从二楼到三楼的捣鼓。”
这样一来,林润泽一家全搬去了三楼,一家人就剩下董熹瑜一个人守在二楼,好在还有个住家保姆,就住在董熹瑜隔壁,有事按按铃,阿姨就会从旁边过来看她需要什么。
董熹瑜对于女儿没话说,林淑珍和林淑英的房间一直保留着,好几次方秀媛都在敲边鼓说两个小姑子都嫁了,房间可以腾挪出来做别的用处,可董熹瑜怎么都不答应:“她们是嫁了不假,可我这里也是她们的家,总不能让她们回娘家睡客房吧?”
老太太在家里说一不二,她说过的话谁也不敢反抗,所以林淑英和林淑珍的房间保留了下来,还是原来她们出嫁前的那个样子,阿姨每天都会打扫干净,看上去好像有人在住着一样。
当房门打开,过去的那些记忆如潮水般涌现上来,当年的她踩在木地板上跑来跑去,啪啦啪啦的响声在她耳边响起。放在房间的那架钢琴依旧还在,只可惜她已经忘记当年学过的指法,她坐在钢琴前边,伸手按住一个键,“嗡”的声音响起,悠长,久远。
“淑英,你和兴国就住你的房间吧,我让阿姨给成才收拾出来一间房,他上学以后就住那一间,学校宿舍条件艰苦,哪有住在家里舒服。”
方秀媛张了张嘴,早两天婆婆让阿姨收拾客房的时候,她还以为就住几天呢,没想到婆婆竟然打算让她那外孙长期住?这是不是摆明了她的态度……这间房就是留给小姑子儿子的?
婆婆可真是厉害,一幢小洋楼攥在手里不肯放手,害得她不敢不孝敬她。
分明心里头恨得牙痒痒,可什么都不好说,表面上还得对老太太客客气气,生怕她到时候一个不对付,就不肯把手里的东西给拿出来了。
除了小洋楼,老太太还有不少存款哪。
一想到可能会被两个小姑子分一杯羹,方秀媛就觉得心里火辣辣的痛。
第二百九十二章
董熹瑜今年七十五了,可目前依旧还在工作。
她是当年复旦第二届招收的女学生,又在英国留过样镀过金,回国以后虽然先只是做一个小小助教,可没过多久,她的才华受到赏识,很快就从助教被提升为副教授。建国初期,上头为了留住人才,特地破格擢升了一批教授,林复开和董熹瑜赫然在列。
原本以为自己和丈夫能大展身手为国效力,没想到一股寒流过来,天昏地暗,他们的好日子也一去不复返,那些年里,她经历了太多,对她来说,最让她难以接受的就是丈夫林复开的离去。
她和他两人志趣相同,林复开儒雅温煦,两人从未红过脸,她以为他们两人会这样恩恩爱爱的过一辈子,夫妻俩把三个孩子拉扯长大,给他们最好的生活,在学术上相互扶持,为国培养更多人才。
然而这一切都随着林复开的去世戛然而止,董熹瑜悲愤得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好在国家及时为她平反,这才能带着儿女又回到上海。
她在复旦工作到六十岁,退休了。可十年磨难,复旦大学流失了不少人才,为了能让各项研究工作继续下去,也能让老教授带动新入职的员工上好各类课程,所以特地返聘了董熹瑜这样一批老教授。
董熹瑜上班的时间很灵活,她不需要朝九晚五的打卡坐班,实验室出了什么问题,打电话到家里来,让老太太做好准备,过不久自然有司机开车过来接她。
客厅的圆桌上放着一架金色底座的古董电话,长长的线垂到了地上,无一不显示出主人家的身份地位。
邱成才盯住那架电话机看了个不停,心中感叹外婆竟然是这样重要的人物,她的住宅都能装上电话机——对于这个刚刚从乡下赶过来来的年轻人来说,电话机他只在镇政府那边看到过,而且没这么漂亮,黑色的塑料壳,放在那里厚墩墩的一坨。
“成才啊,我看了下你的高考成绩,还算是不错的。”
董熹瑜笑着上下打量了邱成才一眼,她实在太满意这个外孙了,所以原谅了他成绩上的缺陷——邱成才实际上离复旦大学在X省招生划的那根分数线还少了两分,可她已经向学校党委提出了要求,邱成才是按照内招线录取的,他比内招线还高了一百来分呢。
小地方没有什么好老师,能考成这样已经不错了,董熹瑜又打量了邱成才一番,这外孙的眉眼长得真像他外公,弯弯的眉弓,高挺的鼻梁,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年轻的林复开。
看到外婆一次次的打量自己,邱成才有些手脚都不知道朝哪里放,虽然说董熹瑜的身份是外婆,可毕竟他是第一次看见她,感觉有些陌生。被她那锐利的目光打量,他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但是,他旋即又镇定了下来,挺直了脊背坐好,对董熹瑜不失礼貌的笑了笑:“外婆,以后我还是住宿舍吧,毕竟我们这一代需要锻炼是不是?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住宿舍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一点点小小的困难都不能克服,以后就更不可能去面对生活上的艰辛了。”
“哟,成才不愧是高材生,说的话真是在理。”
方秀媛听到这话,欢喜得眉毛都在跳舞。
丈夫这外甥可真是蠢笨,竟然不想过好日子,宁可到宿舍里头去吃苦。他不住家里更好,免得她看到他一次就觉得心里头不舒服一次。
“成才倒是有志气。”董熹瑜点了点头:“只不过住家里更方便些,外婆也能天天看到你。你的表哥表姐都在复旦念书,你们可以一块儿出去上课,不耽误的。”
外孙长得特别像林复开,董熹瑜潜意识里就多了几分疼爱,看着邱成才的目光都是温柔怜爱关心的。
“外婆,真的不用这样麻烦,我高中在学校读寄宿,觉得挺好的。路上来来回回时间太多,耽搁了不少学习时间。”
邱成才真不想住到这栋小洋楼里来,看到舅妈那脸色,他就觉得全身不舒服。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希望能每天都和杨宁馨一块儿结伴去上课,而不是把时间浪费在路上——刚刚坐公交车过来,起码花了半个小时。
“姆妈,真不用这样麻烦了,成才他住集体宿舍住习惯了,就让他住学校吧。”林淑英在旁边开了口,她看嫂子那神色就知道她不希望成才住进来,成才又何必要赖着住到这里呢,学校里有地方住,那就住学校好了。
董熹瑜看了看林淑英,又看了看邱成才,最后方才缓缓出声:“那就这样吧,平常住校,等到周末的时候再回来住两日吧。”
“嗯,行。”林淑英替邱成才答应了下来,她转过来看了他一眼:“成才,万一有什么事情不能过这边来,要打电话说清楚一下,免得外婆等你回来吃饭。记住,啊?”
邱成才点了点头:“好。”
董熹瑜的脸上有了光彩:“这事情就定下来了。”
第一顿饭菜没在家里弄,董熹瑜在旁边的一间饭店里订了餐,吃的是上海的本地菜,林淑英有好些年没吃过家乡口味,吃得特别香,邱兴国和邱成才两人都吃不惯,只不过为了维持表面上的礼貌,两个人没少夹菜,都是囫囵吞下去的。
看到外孙吃得很香,董熹瑜笑了起来:“毕竟姆妈是上海人,天生能吃得惯上海菜!”
邱成才有些尴尬,以后不会每次来外婆家都吃到上海菜吧?
不是说上海菜不好吃,真的是口味不合,实难下咽。
吃过饭以后,董熹瑜兴致勃勃,要带外孙去复旦大学看看,林淑英点头同意:“成才,你跟外婆走吧,我带你爸到外滩那边去瞧瞧。”
到了上海以后,他的生活就被人安排了,邱成才无奈,只能听从安排。
董熹瑜抓起电话拨了号码出去,不多久那边就接通了,老太太用上海话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她的语速很快,邱成才根本没听出来她说的是什么,他看了看林淑英,得到了答案:“你外婆说要学校派车来接她。”
邱成才对于董熹瑜即刻充满了崇拜。
外婆可真是厉害,她肯定是个很重要的人吧,要不是学校怎么会这样重视她,出门就有小车接送?
“妈,你顺道把林晖也捎上呗,他下午想出去买点东西。”
方秀媛在一旁听着有些不乐意,老太太竟然对外孙这样好,这个好的程度甚至超过对她嫡亲的长孙!
林晖在复旦大学念三年级了,可老太太从来就没主动提出要他蹭车,最多是林晖刚刚好要去上课的时候,学校来车接老太太,搭个顺风车也就是了。
这两年里,林晖蹭顺风车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偏偏老太太还经常说:“咱们要替学校领导着想,林晖总是跟着我出出进进的,人家在背后肯定会说我们家占国家的便宜,这样不好。”
不是说不能占国家便宜吗?怎么外孙来了就换了态度,还亲自打电话去学院要求派车了?方秀媛坐在那里,气鼓鼓的,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
“秀媛,我们陪淑英和兴国到外滩那头去转转。”
林润泽看得出来老婆不高兴了,赶紧打圆场,心里暗暗埋怨了她一句,不过是坐一趟车罢了,有什么了不起的,还用这样斤斤计较吗?
“阿拉身子伐爽利,侬自己陪去。”
方秀媛站起身上了楼,她脚上的的拖鞋打着地面砰砰的响,听着很冷清。
林润泽有些尴尬,看了一眼林淑英:“你嫂子这两天身子有些不好……”
林淑英点了点头:“阿拉晓得。”
“哥哥,咱们陪淑珍兴国去逛外滩就行了,人去多了也不一定热闹。”林淑珍在一旁开了口,她对嫂子这做派一直看不上眼,小门小户的,就是不懂规矩。
“好吧。”
林润自有些无奈,站了起来:“淑英,兴国,咱们走吧。”
林淑珍拉了拉丈夫陆观骅的胳膊:“走走走,咱们一起去。”
她不是不想回娘家,可每次回来方秀媛都摆着一张臭脸,好像她回来是要从娘家带什么好处走一样,防贼似的。若不是母亲董熹瑜反复交代,这屋子是她的,方秀媛不是女主人,不用把她的话记到心里,林淑珍还真懒得回来。
透过玻璃,邱成才看到一行人渐行渐远,舅舅姨妈姨父走在前边,他爹娘落在后边一点,从背影上来看,他爹邱兴国的脊背似乎有些弯,没有舅舅姨父的挺拔。
毕竟乡下的生活艰难,把人的脊梁都压弯了呢。
他爹邱兴国其实也算不得是纯粹的农村人,经过各方运作,他已经吃上了商品粮,在供销社上班,还当上了镇上供销社的经理,可是到了大上海跟别人一比,又矮了一截。
他一定要好好念书,到时候有出息了,把爹娘从乡下接到大城市来,让他们好好享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