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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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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绰越追越远,突然心下一动,悄悄地拾起一小石子,藏在身后,待那只兔子再次出现在她眼前时,突然‘嗖’地一挥手,那石子显抛物线状态,向着兔子掷去。

突然横空出现一物,‘啪’地一声,与萧绰的石子相撞到一起,同时落到了地上。萧绰一惊,低头一看,原来竟是一支毛笔。

萧绰拾起毛笔,觉得这毛笔比一般的毛笔沉重许多,细看原来这笔杆自与一般的笔杆不同,一般的笔杆都取材于青竹、紫竹、斑竹、罗汉竹等,最算是特殊的笔杆也只不过用红木、牛角、骨料、象牙、玉石所制作。而这个笔杆却是用镔铁所制。

而这毛笔的毛也是与众不同,一般的笔毛都是以狼毫、羊毛、黄鼠狼尾毛、山兔毛、石獾毛、香狸毛为多,猪棕、马尾、牛尾、鼠须、胎等做原料,而这杆毛笔却是用蚕丝做的笔毛。

萧绰拿着毛笔环顾四周,突然一道白影如这花树上面的一片梨花一样,飘落到萧绰面前——原来是一个书生。

他年纪在二十多岁,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可能是为了方便骑马。

乌黑的头在头顶梳着整齐的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他抱拳低道:“姑娘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主人的宠物,姑娘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萧绰把笔递给书生,道:“茫茫山野郊外,明明一只野兔,你非得说是你家主人的宠物?你不会说你家主人在这荒野中遛兔子玩吧?要是在平时我怎么会和你计较一只兔子?可是今天不行,我必需要把它捉住烤了吃了。”

那书生文质彬彬,一直低头不敢直视萧绰,但无意间听到这么清脆的声音,如山间的清泉,又如山林里的百灵鸟。他也忍不住,抬头瞧瞧,可是这一抬细看,突然一愣。

萧绰也不理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书生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也许是吓到它了,它此刻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突然蹿到书生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似乎真的很亲切的样子。

书生像似脚踏轻云一般,身子轻轻地又飘到萧绰面前,他道:“请问姑娘贵姓高名?”

萧绰才没有闲心和他闲聊,她现在只关心这只兔子,她道:“看来这兔子跟你很熟,也许你说得没错,它确实不是野兔,确实是你们家主人的宠物,不过,我现在想要它,多少银子?你给个价吧!”

书生道:“我家主人就在前面不远赏花,姑娘不如去见见。”

萧绰眼珠一转,道:“你不用在我面前摆谱,就算你家主人是帝王将相,我想见就见,不想见就不见。他要见我就让他过来,我决没有主动见他的道理。百度搜索→愛♂去♀小♪說★網wwW.AiQu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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