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磡体育馆,简称红馆,基本上香港的明星要显示自己的身价跟影响力,那么在这里举办演唱会便是其中最好的选择。
第一个在这里举办演唱会的是许冠杰,阿sa当年一哥的身份,无人可敌的,而许家四杰,文武英杰在7、80年代风头无两,但不过,真要说最有才华的那个,却是最丑最矮的许冠英。
而现在,阿姐的这次演唱会要连开30场,绝对是创纪录的,在红磡的历史上绝无仅有,这很说明问题,阿姐现在红的不要不要的。
当然了,这些东西不过是在刘超的脑子里过了一下,其实他对香港的了解并不是很深,大多都是来自于港产片,但不过,这个身体却自带了一些个东西,应该就是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现在已经是被融合了。
对于自己的这个身体原主人,刘超大概的知道了一些个简单的信息,这个家伙生出来就高高大大的,可似乎命不好,十来岁的时候爹妈死了,之后亲戚也不上门,只好接受港府的福利才活下来。可是他念书也不成,高中毕业都是老师看他可怜,当然不可能上什么大学了,便进入了社会,可做工也做不长,被旁人嫌弃,没多久被踢入了幺四K,这原来的刘超还觉得挺不错的,至少有碗饭吃。
今年才19啊,可这体格看上去好像20多的,特健壮的一个小伙子。说实话,刘超之前甚至不知道香港的报警电话是999……
记忆什么的,暂时先放一放了,还是先保命要紧。
此时阿姐的演唱会还没开始,红磡这里好多的人,挺好,刘超暂时是安全了。他很清楚的看到追自己的那些个家伙他们把手上的武器,收的收,扔的扔,这样的大型活动那都是有警察执勤的,不想被抓的话,就老实一些。
刘超松了一口气,之前实在是过于紧张了,但不过,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此时是演唱会还没开始的时候,如果演唱会开始了呢?这红馆的外面没有了这么多的人了呢?
是呀,那自己不是完蛋了吗?!
必须得想个办法……
“警察叔叔,那边有人追我,他们要砍我!”刘超的这个办法……至少非常的直接,他不管不顾的,拉了个警察就要报警,而且还指出了方向。
“哪里呀?他们……我说你这个家伙别捣乱好不好?我们在执勤呢!”此时还是香港皇家警察,而他们在看到了刘超指出的那些个要砍他的家伙之后,警察表示你小子明显是报假警!
是呀,那些个道上的兄弟,对付警察的经验比刘超多了好多,他们现在手上又没有家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刘超一下子就急了,呼的一下,举起了拳头!
这可不是刘超的鲁莽,而是机智,他这一招……
打警察!
报案不成,老子打你丫的,这回你们不能不管了吧?
刘超为了能进局子,真的是豁出去了,但可是……
“你要干什么?!”警察很聪明啊,直接拉开了一定的距离,然后就要掏枪。
“哦,哈哈哈……”刘超这赶紧的把手给收回来,“我锻炼一下身体。”
说真的,刘超这后背都冒汗了,冷汗!
这香港警察是带枪的,跟我们大陆的警察叔叔是不一样的,我们这边警察出去执勤很少带枪,听说一车110就一把小手枪,可是香港不这样。
打警察这种事情,还是在大陆说说就好了,别真干啊……
刘超现在实际上就是为了能得到警察的保护,即只要能进入局子里,那就可以躲过那些个混混的追杀。但可是,报警人家不管,打警察刘超怕死,这可怎么办?
但不过,刘超此时脑子很清楚,现在的问题关键是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进局子法子,报警是不成的,那么只有犯事儿,如此一来,犯个什么事儿好呢?
刘超已经想清楚了,犯的这个事儿,不能太大了,但也不能太小,不然警察不理你……说实话,真TMD奇葩,但是被逼到了这一步了。
怎么办?怎么办?
刘超这边正想着事儿呢,他背后就响起了一对青年男女的对话。
“你这个家伙,不要再跟着我了,不然我喊非礼了!”
“同学,不至于这样吧?大家一起看个演唱会嘛,仅此而已。”
“谁要跟你看演唱会呀?你走开呀!”
“你这个臭娘们,给你脸你还不要了。”
显然,这是男生追女生,这样的故事咱爷们年轻的时候经常上演,熟。
但不过,这个女生似乎比较讨厌这个男生,这个……也熟。
想起了自己的悲惨经历,刘超这不禁就有点儿分心,但就在这个时候……
“非礼呀!”那女生突然间一喊。
“别,别呀……”那男生马上就怂了!
哎呦,还泡妞呢,这个程度就怂了?无胆匪类!
刘超不禁在心里吐槽,不过他也是转过身来,关注这一对青年男女。
看打扮就知道是学生,那女的穿了一个小上衣,然后配着个过膝的靛蓝长裙,脚上穿着经典的阿迪斯坦史密斯,模样倒是没看到,因为只能看个背影,最多看到马尾辫,至于那个男生,倒是能看到脸……但实在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