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戚河的缘故,繁星答应了闻人儒的请求。
有时候闻人儒都不得不感慨:这他妈……人生无常啊!
还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他本来是对云繁星这傻子心存觊觎的,结果现在两个人竟然成了能够并肩作战的伙伴。
而且就让他觉得神奇的是,虽然繁星智力障碍,但是她办事能力还真他妈挺厉害!
不论是再硬的茬儿,再难搞的刺头,到了她手里……
啧啧!
妈的,都要跪下来喊爸爸!
这小傻子就跟镇宅神兽似的,他接手赌场那个烂摊子之后,有无数人想要砸场子,到最后全部都不敢再轻举妄动。
他手底下那班弟兄,一看见云繁星这小傻子,就心服口服喊老大。
喊他,竟然喊oss???
闻人儒简直都想要怀疑人生好吗?
“老大,今天晚上K歌啊,我们大家唱歌给你听!”一群人勾肩搭背阻拦住繁星的去路。
闻人儒靠在旁边的墙上,就想看看这群兔崽子能不能把云繁星给留下来。
大家都在一起合作三个年头了,前面两年过生日,云繁星这傻子比兔子还跑得快,趁人不注意就跑了,谁也不知道她去做什么。
今年,先趁早将人给拦住。
大佬有些苦恼,“不行,小花花要跟我一起过生日的。”
她这么猝不及防提起自家小花花,手底下的兄弟都不由自主看了一眼闻人儒。兴许是旁观者清,大家都能看得出来,oss对老大,其实是有些不同之处的。
男人总是很容易欣赏办事能力强的女人,尤其像这种呆呆萌萌,但是摁起人来毫不含糊的大杀器!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oss也不知是在顾虑些什么,完全没有采取行动。
也是这三年相处下来,大家都知道,大佬有个青梅竹马的小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