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会说洋人的话,齐爷爷教的。”
唐小囡又背出了26个英文字母,唐来福他们听得一脸懵,一个字都听不懂,说的啥鸟语?
唐绍正却眼睛都放光了,他上学时虽没学过英语,但在杭市中学教书时,却学过几句,杭市中学是普及英语教学的,唐绍正当时教授的是国文,教英语的老师和他关系不错,准确来说是酒肉朋友。
因为两人有共同的爱好——贪杯好色。
但明明唐绍正模样比英语老师英俊得多,可英语老师却比他更受女孩子欢迎,就是因为英语老师会说洋文,还穿西装系领带,会给女孩子用英文念普希金的破诗,哼,他听来也不过如此,可那些女子却被迷得神魂颠倒,英语老师一分钱不花,就俘虏了女孩的芳心。
唐绍正虽鄙视英语老师的行为,可他更羡慕嫉妒恨,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后,他便下定决心学习英语,但他虽才高八斗,舌头却硬的很,勉强学了几句日常用语。
他一听唐小囡的音,就知道这丫头的舌头灵活,用当年那个英语老师的话说,有这种舌头的人,学鸟语都比别人快一些。
“不错……真不错……小囡有语言天赋。”
唐绍正不住点头,眼神慈祥得跟粘了糖丝一样,比看亲孙子还慈爱些,老爷子就喜欢会念书的聪明孩子,无奈他的儿孙都没遗传到老爷子的读书天赋。
而且唐家上下几代,除了唐绍正外,也没再出一个才学惊艳的后代,唐来贵勉强念到高中,大学没考上,算中规中矩,但确实不是读书的材料,就这样唐来贵已经是唐家这一辈中学历最高的了,剩下的基本上小学没毕业,和唐爱军一样,考试个位数,压根读不进书。
唐绍正对此十分痛心,他见多识广,知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走出大山,当年他已经走出去了,可时运不济,只得又回了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