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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一章 火焰之精

这才是天劫之火的精华。

而且已经到了通灵的地步,做个比方,就与修士的元婴差不多。

那火焰一闪,就想要向天边逃窜。

林轩自然不会将牠放过,不过自己离得有点太远了,连忙一道神念出。

吼!

尸魔手臂已恢复了原状,一捶胸口,顿时,从牠身上冒出大股大股的黑雾,呼的一下将方圆十余丈的地方全都笼罩住了,其中自然也包含了那团已经通灵了的天劫之火。

此火当然不会束手待毙,一闪,就像尸雾外撞去。

这一下虽然没能破禁而出,但尸魔的嘴角边也流出黑血来了,林轩不惊反喜,已施展九天微步移动过去。

袖袍一拂,大片的青霞飞掠而出,融入尸雾,形成青色的光罩,将那火焰之精困入其中。

此火一闪,再次撞了过来。

林轩脸色一白,他虽然没有受伤,但也感觉到一股巨力袭来。

林轩冷哼了一声,抬起左手,一道法诀打出,从那五龙玺之中,再次放出许多云雾,呼的一下,也扑上去了。

天劫之火已然通灵,自然大感不妙,想躲,却被林轩和尸魔联手困住,横冲直撞,但一时半会儿,又哪里逃得掉了。

终于五色云雾将牠包裹,此火的行动也大为迟缓了。

林轩嘴角边微现喜色,双手一握,更多的云雾从五龙玺中喷出,将牠一层一层的包裹,最后形成了一半尺来大的圆球。

林轩伸手一招,那圆球就落到了他的掌心之上。

看着眼前这五色雾球,即便以林轩的城府,眼中也不由得现出了狂喜的神色,这可是连离合期修士都能灭杀的天劫之火,如果能够将其炼化,融入到自己的魔炎之中……

那样的话威力不知道要暴涨多少,凭借这一项神通自己多半也能力敌大修士而不落下风。

先不说在此处还能找到什么宝物,光是这通灵的天劫之火自己就已经不虚此行了。

舔了舔舌头,林轩伸手一拍,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一巨大的玉盒来,盒盖打开,将雾球放入里面。

随后林轩又取出几张禁制符箓,贴好以后,才喜滋滋的收入到了储物袋中。

这回可是大收获,当然,想要炼化这天劫之火也需要颇费一番功夫,甚至曲折,不过没什么,等回去之后再慢慢研究。

“恭喜师伯!”

甜美的声音传入耳朵,却是武云儿见战斗结束,化为一道惊虹,飞过来了。

少女眼中满是羡慕,虽然她并不清楚林轩最后收走的是什么,但显然绝非一般的宝物。

同时此女的表情也恭敬到了极处,这位林师伯神通之强,几乎能与元婴后期大修士相比。

对于此行,武云儿不由得信心大增。

林轩回过头,就看见恭敬侍立的少女,嘴角边不由得流露出一丝笑意:“那怪物虽是劫云通灵,但吸收了多年的日月精华,已经有了躯体,虽然形貌丑陋,不过作为材料,却比普通的化形期妖族胜上一筹,这些东西,对我没有多大用途,妳可以挑选一些收入囊中。”

“谢谢师伯!”

武云儿脸上露出大喜过望的神色,忙盈盈一福,化为一道惊虹,像蜈蚣的残尸飞过去了。

林轩嘴角边流露出笑容,其实刚才那番话半真半假。

人面蜈蚣的身体,媲美化形期妖族,对于自己又怎会没用,拿到坊市也可以卖不少晶石。

可俗话说,自己吃肉,总也得留一点汤给别人喝。

毕竟此女也是琴心的爱徒,说起来也不算外人,总不能让她一个小辈,回去抱怨自己这做师伯的太过吝啬。

那样见到琴心未免也太不好意思了。

何况灭杀这人面蜈蚣,自己已经得到最宝贵的天劫之火,剩下来的一些妖体材料,远远无法媲美其价值。

加上林轩身家丰厚无比,并不缺这一点东西。

武云儿也是蕙质兰心的女子,也明白林轩是故意给自己好处,心中大为感激。

……

林轩这边灭杀了强敌,而在不知道多少里的另一处山峰,田小剑也与其师姐打得如火如荼。

不过那红衣女子脸上再也没有了骄狂之色,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畏惧。

飓风与漫天的鬼影撞在了一起,可很明显,那飓风已有些不支,随后光华一闪,她所祭出的那柄幡旗已被斩为了两段,幽冥碎心剑诡异的出现在了眼前。

“噗……”女子张开口,一道血箭喷吐而出,那幡旗乃是她的本命法宝,被毁以后心神自然会受到重创。

“不……不可能,你明明只是元婴初期,为何会有这样的实力。”女子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已有些歇斯底里。

猎人变成了猎物,她万万料不到田小剑会厉害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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