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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纽约,纽约

第七章纽约,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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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施瓦茨先生,我是雷蒙德-勒菲弗(r)了。”客舱内的扩音器里传出了一阵低沉的,带有浓重法国口音的中年男性声音。

出生在法国度假胜地尼斯,今年四十七岁的雷蒙德-勒菲弗是这架“女神号”g500湾流私人飞机的机长,一个经验丰富的精英飞行员。雷蒙德在1983年时便拿到了飞行执照,开始为法兰西航空公司驾驶协和式飞机(corde)。到1999年因私离职为止,这个法国男人总共累积了超过两万个小时的安全飞行时间。离职后的雷蒙德-勒菲弗迅速接受了施瓦茨钢铁集团的邀请,开始为集团驾驶商务用机。因为技术精湛表现优异,雷蒙德-勒菲弗在2003年获得了为集团ceo拉里-施瓦茨二世驾驶私人飞机的工作,年薪高达三十万美元。而当拉里-施瓦茨二世于2005年8月因重病去世,这架私人飞机的所有权被转让给约翰尼-施瓦茨之后,雷蒙德便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约翰尼的私人飞机驾驶员。

“好的,我知道了,雷蒙德。”约翰尼有些笨拙地按下真皮座椅上的通话键,回答道。这是约翰尼第一次乘坐私人飞机,对于这架装潢豪华,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的g500湾流飞机,他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施瓦茨先生,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吗?”约翰尼显然按错了键,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灰色商务短裙,黑色高跟鞋的美丽女孩从飞机前端的小隔间里探出了头。这个高挑性感,有着两片纤薄唇瓣的金发美人叫安妮-巴顿(on),来自加拿大的蒙特利尔(montreal),今年二十二岁。

“没事,安妮,我按错键了。”约翰尼摆摆手,笑着说道,“噢,对了,也许你可以给我拿一杯热拿铁提提神。”约翰尼做了一个鬼脸,“要知道,拖着两百磅的身体在空中飞行七个小时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还有,叫我约翰尼。”

“好的,约翰尼。”安妮也朝约翰尼做了一个鬼脸,眯着眼皱了皱那只小巧可爱的鼻子。和艾利西亚一样,安妮也感受到了约翰尼-施瓦茨身上所发生的变化——他变得更加幽默和平易近人了,和以前安妮印象中那个刻板无趣的约翰尼-施瓦茨大相径庭,“嘿,杰西卡!我们的老板需要一杯热拿铁!”安妮转过头,朝隔间内说道。

“这就来。”隔间里传出了一个热情洋溢,带着南方口音的甜美声音。过了一会儿,杰西卡从隔间里钻了出来。和安妮一样,杰西卡也是一个美丽的女孩,也同样穿着“女神号”的机组制服,但她那泛着健康光泽的巧克力色肌肤却能让人轻易地把两人区分开来——没错,杰西卡-坎贝尔(ampbell)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女孩。她出生于美国佐治亚(geia)州,今年二十四岁。

杰西卡把盛满拿铁的咖啡杯轻轻放在约翰尼身前的桌子上,朝对方绽出了一个可以把蜜糖融化的开朗笑容:“你的咖啡,施瓦茨先生。”

“谢谢你,我的女士(milady)。”约翰尼故作严肃地做了一个路易十四时期标准的法式贵族手势。

“乐意之至,阁下(milord)。”杰西卡也学着贵族淑女的样子欠了欠身,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现在的约翰尼-施瓦茨真是太有趣了,而这样的想法可不只杰西卡一个人有,坐在一边被逗得笑出声来的艾利西亚和拉吉也这么想。

“约翰尼,如果你想被当成贵族老爷,也许可以到我的村子里去。”拉吉笑着说道,“那里的人现在还认为每个白种人都是来征税的英国绅士呢。”拉吉现在已经能够随意跟约翰尼开玩笑了,这在之前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被人当成东印度公司的傲慢英国佬。”约翰尼耸耸肩,促狭地挤了挤眼,“好了,姑娘们,我告诉过你们不用躲在那个小隔间里面,快坐过来吧,飞机就要降落了。”约翰尼拍了拍自己身旁的两个座位,笑着对女孩们说道,“我又不会吃了你们。”

安妮和杰西卡相视一笑,坐到了约翰尼的身边。

就在安妮和杰西卡系好安全带的同时,客舱内的信号灯亮了起来,女神号的机身开始剧烈地抖动,发出震耳欲聋的破空声响,如同一条凶恶的巨龙一样朝地面俯冲而去。

“见鬼!”约翰尼有些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的背部因为飞机降落产生的巨大压力而又疼痛了起来,“艾利西亚,到了纽约你得给我找一个健身教练。”约翰尼转过头,呲牙咧嘴地对坐在飞机另一侧的艾利西亚说道,“我的身体都快散架了!”

“没问题,约翰尼。”艾利西亚看着约翰尼受罪的样子,轻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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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伙儿,我今夜便要启程,请让我尽情沉醉,成为你的一部分,纽约,纽约(_leaving_today.i_want_to_be_a_part_of_it,new_york,new_york)……”

收音机里传出的是弗兰克-辛纳屈(frank_sinatra)令人沉醉的低沉嗓音,伴随着六十年代钢琴、管弦乐队和爵士鼓的优雅伴奏,这首不朽名曲themes_from_new_york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一种只属于纽约的魅力。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艾利西亚与收音机里的弗兰克一起轻声哼唱,身子跟着节奏轻轻摇摆着——虽然七个小时的越洋飞行让她有些疲倦,但艾利西亚今天的心情很好,因为她终于回到美国,回到纽约了。

更何况,没人不喜欢弗兰克-辛纳屈,没人不会唱弗兰克-辛纳屈的歌儿。

但坐在后座约翰尼显然对眼前的风景更加感兴趣,他将右手搭在车门边的扶手上,看着窗外倒退着的纽约,眼神有些入迷。

约翰尼喜欢大城市,他喜欢大城市的活力与脉动,喜欢大城市的繁华与喧嚣。而在所有的大城市里,纽约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在经历了将近四个世纪的风霜雪雨后,大苹果(big_apple)注1的脉搏仍然是如此地活跃有力,每一丝空气都充溢着希望的气息,每一个路口都承载着忙碌的身影,每一盏霓虹都闪烁着梦想的光芒。没错,这是一座筑梦的钢铁森林,来自世界各地,不同肤色的人们在这里形成一股五彩斑斓,而又永不停歇的浪潮。或许每个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纽约客(new_yorker)梦想不尽相同,但是当这些梦想相遇时,却能迸发出无穷无尽的能量,整座城市就在这股能量的推动下不断蓬勃发展,保持着令人惊讶的活力。

十七岁时,刚刚高中毕业的约翰尼-姜曾经来过纽约一次,在身处纽约的短短一周里,约翰尼-姜无时无刻不在认真倾听着这座伟大城市的心跳声。他曾伴着华尔街(wall_street)开市的钟声开始新的一天,他曾一边大口吞咽着羊角面包一边穿过繁华忙碌的曼哈顿街头,他曾静静聆听过中央公园(tral_park)里街头艺人们的演唱,他曾去扬基大球场(yaadium)看过这世界上最棒的棒球比赛,他曾坐在黄色出租车里与这座繁忙的城市一起体验过交通阻塞的感觉,他曾在深夜伴着布鲁克林(brooklyn)的警笛声渐渐入眠……他是如此热爱这座城市,以至于约翰尼还能清楚地记得,当听到姐姐凯瑟琳被纽约大学录取的消息之后,自己是有多么的羡慕和嫉妒。

姐姐……一想到这个词,一连串被约翰尼深埋在心底的问题便无法抑制地一个个跳了出来。

自己的家人怎么样了?爸爸妈妈还好吗?姐姐凯瑟琳还是像前世那样在纽约大学法学院读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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