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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风雪

李逸风急匆匆的走回来,困惑不解的望着林宛瑜,“宛瑜表妹,你没事?刚才你突然转身离开真是吓了我一大跳。”

在李逸风的心目中,林宛瑜一直是个乖乖女,聪颖、乖巧,注重礼节,他完全没想到林宛瑜会转身离开。

林宛瑜满怀歉意的说道:“逸风表哥,真是对不起,刚才我只是突然觉得好累。”她的脸se因为刚刚喝过酒而染上一抹红晕,整个人都显得娇弱无力。

李逸风宽心的笑了笑,“我能理解。你应该还不习惯这种应酬的场合,不过要想在圈子里立足,这些派对交际应酬是很必要的。”他已经不去责怪林宛瑜的过激行为了,只是希望能让林宛瑜尽快的熟悉整个社交圈子。

林宛瑜皱了皱眉头,“那让我歇一会儿再说。”

李逸风看了看一言不发的罗邺,最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还是我自己去应付,你刚刚回国,还不熟悉这里的人情世故,或许循序渐进一些更适合你。”

林宛瑜感激的望着李逸风,“谢谢你,逸风表哥。”

李逸风轻松的耸了耸肩,“其实我也讨厌应付那些老家伙,但每次开派对不请他们的话又不好,唉,谁叫我是这场派对的主人呢?”说“主人”一词的时候,他的声音里丝毫没有自豪感。

正聊着,一辆狂野十足的路虎揽胜越野车停在别墅前,车身上全是风雪的痕迹,轮胎上还加了细细的防滑铁链。

看样子,进入南山庄园的路已经非常难走的。

揽胜车上的客人粗鲁的摁了几下喇叭,然后朝李逸风和罗邺这边挥了挥手。

李逸风哈哈一笑,“这个客人我就不用去迎接了。”

林宛瑜好奇的问:“为什么?”酒jing余威还是让她晕乎乎的站不起身来,只能老老实实的坐在罗邺身旁。

“有罗兄在,他们会自动过来拜见我们的——”李逸风指了指从车里走出的两个年轻男人:王新麦和曹成。

王新麦一副雪人打扮,厚厚的冲锋衣加上滑雪帽、手套、雪地靴、雪地镜,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仿佛他不是来参加什么美女如云的雪花派对,而是来南极探险的。

曹成也差不多这副打扮,从凝固在看他脸上的无奈表情不难看出,肯定是王新麦对他软硬兼施,才逼得这个专业保镖穿的像个南极企鹅一样可笑。

王新麦一下车就朝罗邺的方向走来。他眼里带着笑意,脸上却故意冲李逸风做出愠怒之se。“逸风兄,干嘛在这么个鬼天气时办派对?”

王新麦似乎不太喜欢雪,每当有雪花飘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要抖一抖。与其说他是一路走过来的,不如说他是一路抖过来的。

“哼,要不是听说我罗兄弟也来参加,我根本就不会来。”他走进帐篷中,拍掉身上残余的雪花。

曹成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双手交握,丝毫不在意身上的雪花。看到罗邺时,他微微点头致意,既不过分热情,又不有意疏远。这里不是闲庭酒店,在这种比较公共的场合里,他还是得恢复成保镖的身份。

李逸风对王新麦的抱怨毫不介意,“你要是不来,我打猎时倒是少了一个累赘。上次要不是你乱动踩断了一根树枝,那只雪狐早就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了。”

王新麦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不打算继续跟李逸风纠缠下去,他几步走到罗邺的面前,咧着嘴笑道:“罗兄,厉害啊!这么快又换妞了。”他进帐篷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罗邺身边的这个穿桃红se冲锋衣的女孩。

罗邺抬了抬眉毛,替王新麦倒了一杯酒。“你看这个新妞怎么样?”

李逸风哈哈一笑,明知道林宛瑜的身份,却不急着给王新麦介绍。

林宛瑜脸se一红,看到王新麦正煞有介事的盯着她的脸看。作为豪门千金,她还不习惯被人当面品头论足。

王新麦认认真真的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做出了评价,“相貌举止都在那位杨小姐之上,罗兄,你究竟是在哪里找到这样的女孩的?就连我这样的…人都有些妒忌你了。”他意识到这里不是闲庭酒店,自己必须注意形象。

身后曹成稍稍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林宛瑜觉得有些被冒犯,既然没人介绍,她就自己站起来介绍说:“这位先生,我是林宛瑜,鼎新公司的总裁,李逸风的表妹,罗邺的雇主。”

王新麦张大的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一双圆圆的眼睛惊骇的望向罗邺和李逸风。

李逸风嘿笑着点了点头,“没错,这位就是我的表妹。”他举起手指保证道:“如假包换。”

王新麦猛然想起上次在唐琬庄园中,李逸风曾经着他的面邀请过罗邺,似乎确实有提过他表妹一句。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位身家二百多个亿的总裁,居然会这样随意安然的坐在罗邺身边。

“实在对不起,林、林小姐。我看你跟罗兄坐在一起,没有什么主、主仆之分,还以为你们是、是那种关系……”他一激动就稍稍有些结巴,“这都是他们、他们故意不提醒我,还误导我——”他摘下手套,擦了擦手上的汗,“我是王新麦,闲庭酒店的总经理。”这是个虚衔,具体工作还掌握在他母亲的手里。他有一个过于强势的母亲,导致他的xing格稍稍有些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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