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森坐回到办公桌后,脸上挂起了严肃的表情。
“好吧,王可凡先生。”大圆球一如郭玉菁印象中那样,习惯姓地转了转笔,说道,“你打算应聘哪一门学科的教师呢?”
“美学。”
“哦,美学,这门扯淡的学问可不容易教。”汤姆森道,“你有博士学位吗?”
“没有。”
汤姆森拿笔敲了敲桌面,道:“能给我看一下你打算应聘我们学院教授的简历吗?”
王可凡微笑道:“抱歉,教授,我没有准备简历。”
汤姆森微微皱了皱眉头,道:“王可凡先生,我想连简历都不准备一个就来应聘的做法,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而且……显得有些不礼貌。”
王可凡道:“教授,事实上我觉得,如果我拿简历来当应聘的敲门砖,会显得更加不礼貌。”
“为什么?”
“如果硬要把我目前在学术上的建树写成书面报告的话,那东西恐怕会比贵校刚入学新生的简历还要难看。”
汤姆森沉默了片刻道:“王可凡先生,我想如果单凭泡妞的本领,你是不足以打动学校的董事会,同意你进斯坦福任教的。”
王可凡道:“教授,我只是没有文凭,但不表示我不具备能力。”
汤姆森往椅背上一靠,将那订做的大椅子压得咯吱一响,一脸随意地对郭玉菁道:“小蝈蝈,我希望你的男朋友的本事,不仅仅局限在能讨好你这一点上。”
“当然。”郭玉菁微微一笑,站起来走到房间的书架前,扫了一眼后,拿下一本崭新的大部头,问汤姆森道,“教授,这本书是这个月刚出版,还没有出过中文版的吧?”
汤姆森点了点头,道:“对,我前天刚买的。”说着,他又不禁问道:“小蝈蝈,你想让你的男朋友表演什么?速记吗?”
“对。”
汤姆森笑着摇头道:“我们学校里有这种本事的人简直太多了,记忆力好,是不足以成为斯坦福的教授的,不过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可以让你的男朋友进来当旁听生。”
郭玉菁不以为意地将那本有整整400来页厚的书递给王可凡,淡淡地回答道:“汤姆森教授,你接下来要看到的,可不是一般的速记。”
正说着,王可凡已经拿起那本书,跟扫描似的快速翻看起来。
经过许多次演练,王可凡看书的速度,俨然和机器没有区别,在汤姆森看来,王可凡根本不是在看书,而只是以一种叫人不解的速度在翻书而已。
不过汤姆森并没有开口打断王可凡的动作。
汤姆森虽然心里感觉奇怪,但同时也有着些许期待。
过去几年,从东亚地区来的许多神童,都带给斯坦福很大的惊喜,其中以数年前郭玉菁这一批低龄留学生为最。比郭玉菁早一年来到斯坦福的韩百川,更是至今都让汤姆森留下很深的印象。
在汤姆森看来,中国那么大一个人口基数的国家,出一两个智力高到隐隐已经达到人类最极限的天才,实在也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情。
尤其,这个人还是郭玉菁的男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么简单的道理,汤姆森真心理解。
大概过了半小时,王可凡翻完最后一页,将书合上。
汤姆森这才问道:“王可凡先生,你不要告诉我说,这本书你已经背下来了。”
王可凡摇摇头,闭上眼,回顾片刻,确保这本书每一页上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后,才点头道:“我想,应该是的。”
汤姆森伸出手,郭玉菁将书递给他。
汤姆森翻开第一页,道:“先生,展示一下你的成果吧。”
王可凡张口就背,背了整整半页后,汤姆森显得有些惊喜地打断了他:“等等,现在告诉我,第1页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以劳伦斯为代表的颓废主义,不但没能挽回英国文学的再度复兴,反倒讲其带入了误区。”
“第2页的第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