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嘘嘘嘘!”
尉迟洪岩拧眉,是在叫他吗?扭头一看,哟,这不是另一个帮他解围的姑娘吗?一段时间没见,变漂亮了嘛,果然人还得靠衣装:“你也在?”
甜妞儿点头如捣蒜,自来熟的拉拉男人袖子:“真看不出来,你这憨厚的性子居然是一百七十二飞鹰的头领,好厉害。”做梦也想不到会在王府碰到熟人,虽然昔日也就有过一面之缘,但就是觉得好开心,而且也感概良多。
那个时候过得真的很艰苦,好在小姐对她不离不弃,就是那一天她做了个决定,不论如何将来也会和小姐生死不离,因为小姐对她真的好好,难得有钱买了猪蹄,还先给她吃,这么感动的一幕,她将来有了后代也会讲给他们听。
世世代代都得孝顺小姐的后辈。
因为那一个猪蹄,即便得知小姐不再是白妙雪,她也依旧会一直追随,侍奉她。
如今就更怀念那一天了。
“还行吧,若不是王爷看得起,我也没这机遇。”被夸赞,尉迟洪岩再次红了脸,更习惯性的抓后脑。
甜妞儿噗哧笑道:“小姐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是金子迟早都会发光,也是你自己有本事,对了,你也住在王府里吗?”
“嗯,不过我在后面那条街也有自己的府邸,不过家母家父去世得早,也没什么人需要照顾,所以干脆就在王府住下了,就住在那边的映月居。”好似怕对方不认识一样,还往住处方向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