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不识字?”赫连夜说着,还真的走到桌案边,示意江渔渔可以动手了。
在现代的时候,江渔渔有一个堂哥自小学习书法,所以她对研墨的活不陌生,边磨边说,“这四个字太吉祥了,所以我娘教过我怎么写。”
说着,提笔蘸墨,十分潇洒地挥毫在赫连夜背上写出四个大字。
写完,微微退后观赏,嗯,效果不错!
还好这四个字中,只有第一个字简繁体有差异,而她碰巧会写,所以赫连夜一定能一眼就看出她写的是什么。
“王爷,我写好了!”肩侧再次探出一个小脑袋,邀功似的看着他。
赫连夜走到铜镜边,侧转过身,就看到纯白的内衫上写着霸气的四个大字——妇女之友。
赫连夜的脸黑得快要跟这墨汁差不多颜色了。
“小丫头,你在这墨里动了手脚,几天之内,这字都洗不下去对不对?”
内衫料子薄,墨汁早就渗了过去留在他背上,也就是说一段时间之内,他背上都会留着“妇女之友”这四个字!
咦?他怎么又知道?
不过江渔渔也习惯他电脑似的快速反应能力了,没答话,只用自己最纯良无辜的眼神看着他。
脸虽然黑着,赫连夜的眼睛却在笑,那双凤眸弯着好看的弧度,蕴着迷死人的潋滟微光,连声音都是愉悦的,“小丫头,你说我砍你脑袋时,是连着脖子砍,还是光秃秃地就砍一个脑袋?”
态就是这么变的!
江渔渔在心里骂他一句,脸上却很震惊,“王爷,你竟然不满意?难道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妇女能顶半边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