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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臆想之外的疑云(二)

481.火车站谋杀案

亚当斯侦探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他准备到曼彻斯特去度假。

“对不起,请让一让。”身后有人礼貌地说。亚当斯侦探连忙让到一旁,只见一个身穿黑色长裙的贵妇,推着轮椅走了过来,轮椅上坐着一位老人,他蜷缩在轮椅里,表情十分僵硬。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亚当斯侦探询问道。

“谢谢,我想不用了。”贵妇婉言谢绝,她叹了口气说道,“这是我的父亲,他偏瘫已经有一年多了,现在,我打算带他去曼彻斯特治病。”

亚当斯侦探接着彬彬有礼地说:“曼彻斯特吗?正巧我也去那里,要不结伴同行吧,如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效劳。”

贵妇婉言拒绝了亚当斯侦探的好意。她推着轮椅,慢慢消失在人群中。看着她的背影,亚当斯侦探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到底哪里有问题,却又说不上。转眼开车的时间到了,一列从远处开来的火车此时呼啸着马上就要进站了,亚当斯侦探拿起行李准备上车。

突然,尖利的刹车声响彻车站,刹车片在铁轨上磨起阵阵火花,伴随着旁边乘客的尖叫,刚刚进站的火车以飞快的速度撞上了出现在铁轨上的那辆轮椅车,可怜的老人当场死亡。

亚当斯侦探马上停住要上车的脚步急忙赶过去,见刚才的那位黑衣贵妇正坐在地上哭泣。她嘶哑地号哭,自责地拍打着自己的脸,然后开始对火车司机怒骂。几位乘客试图安慰她,但是她的情绪始终无法平静。瞀察迅速赶到,一位年轻警员开始向她了解情况。

黑衣贵妇哭诉道:“刚才我好端端在等车,送我父亲到曼彻斯特治病。谁知道火车进站的时候,一股强大的气流向我吹过来,把我一下子向外吹,我一时站不稳,跌倒在地上。而我父亲的轮椅顿时失去控制,一下子冲下站台,卡在铁轨上!然后……都是这该死的站台设计,我要告这该死的火车姑!”

“女士,很遗憾你说的是假话。”亚当斯侦探在一旁冷冷地说,“不管你是因为遗产还是其他的原因下这样的毒手,你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警察先生,你应该立刻拘捕她。”你知道亚当斯侦探是怎样知道她在撒谎的吗?

答案:<o:p></o:p>

火车进站的时候,由于车速很快,所以会在火车周围形成强大的低气压,但是这样的气压不会将人向后吹倒,反而会把穿宽大衣服的人吸过去。因此,贵妇显然在说谎。而且她送父亲到曼彻斯特治病,竟然没有携带任何行李,这更让人怀疑她早有预谋,治病只是个幔子而已。

482?县令验伤

从前,有一个叫胡昆的恶棍,经常无事生非,打架作恶,连县令也不敢管他。

一天,他又把一个叫柳生的人打了。柳生告到了县衙。恰巧这时前任县令因贪污被革职了,新任县令李南公受理了此案。他査明情况后,派人把胡昆抓到了县衙,重责40大板,并罚他给柳生20两银子作为赔偿。

胡昆回到家里后,气得几天吃不下饭。他从没受过这个气,发狠心要报仇。

这天,他把心腹申会叫到跟前,商量怎样才能报仇。申会鬼点子很多,只见他的鼠眼转了几转,便想出了一个坏主意。他对胡昆一说,胡昆脸上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几天后,胡昆又找茬把柳生打了。这次比上次打得更重,柳生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痛苦不堪。他被人搀扶着又来到县衙告状。

李南公听柳生哭诉了被打的经过后,不禁大怒,命人立即把胡昆抓来。

不一会儿,胡昆来了,但不是被抓来的,而是被抬来的。只见他哼哼呀呀,在担架上疼得乱滚。

李南公上前一看,不禁一怔。只见胡昆身上的伤比柳生还重,浑身也是青一块,紫一块,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

这是怎么回事呢?但是李南公沉思了一会儿,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走到柳生跟前,轻轻摸了摸伤处,又走到胡昆跟前,也轻轻摸了摸伤处,然后说道:

“大胆胡昆,今日作恶不算,还想蒙骗本官,与我再打40大板。”

于是,胡昆又挨了40大板。打完后,李南公又问道:“还不从实招来。”“我说,我说……”胡昆怕再挨打,只得如实交代了假造伤痕的经过。

原来,南方有一种据柳树,用这种树的叶子涂擦皮肤,皮肤就会出现青红的颜色,特别像殴打的伤痕。若是剥下树皮横放在身上,然后再用火烧热烫烫皮肤,就会出现和棒伤一样的痕迹。这些假造的伤痕和真伤十分相像,就是用水洗都洗不掉。那天,申会给胡昆出的就是这个主意。他们把柳生打伤后,急忙回家用据柳树的叶和皮假造了伤痕。

李南公是怎样检验出胡昆假造伤痕的呢?

答案:<o:p></o:p>

因为殴打致伤,血液聚集,所以伤处发硬;而伪装的伤痕则和好的肌肤一样,是松软的。李南公就是根摒这个常识验明真伤还是假伤的。

483?不识字的狗

明朝的宁王年轻时是个花花公子,经常牵着只脖子上挂着块写有“御赐”两字牌子的丹顶鹤,在南昌满街闲逛。

有一天,那只丹顶鹤自个儿踱出门来,被一条狗咬死了。宁王暴跳如雷:“我这丹顶鹤是皇上赏的,脖子上挂着御賜金牌,谁家野狗竟敢欺君犯上。”当即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起来,送交南昌知府,要给他的丹顶鹤抵命。

当时的南昌知府名叫祝瀚,对宁王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听说宁王府的管家前来转达宁王的“旨意”,又好气又好笑,对管家说:“你写个诉状来,本府自当审理,

宁王府管家递上诉扶,祝瀚看过,从签筒中拔出令签,命令衙役捉拿凶犯到案。管家忙说:“不劳贵差,人已抓到堂下。”

祝瀚故作惊讶,说.?“这诉状上明明写着肇事凶犯乃是一条狗,本府今日要大堂审狗,抓人来干什么?”

宁王府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

祝瀚见管家既狗仗人势,又说的有点道理,便想了个办法,就把这个案子轻松地判了。请问,祝瀚是如何断案的?

答案:<o:p></o:p>

祝瀚道:“贵管家不必生气,本府自有主张。我想,只要把贵府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认罪,也就可以定案了。”

管家大叫道:“你这昏官,走遍天下,可有一条认识字的狗?”

祝瀚神情严肃地说:“既然狗不识字,那金牌上的‘御赐,二字它岂能认得?既然它不认识,这欺君犯上的罪名又从何说起?狗本不通情理,咬死丹顶鹤乃是禽兽之争,凭什么要处治无辜百姓?”几句话把那宁王府管家问得哑口无言。

484?贪财的瞎子

明朝时,有一个瞎子,靠给人算命骗钱。他戴着一副墨镜,扛着招揽生意的幌子,上面写着“替人算命,为你免灾”,然后走街穿巷,到处骗钱。那时候的人都很讲迷信,碰到考状元、生孩子、造房子等,都来求他算命。那个瞎子十分贪心,他故意装神弄鬼吓.晚人,骗了很多的钱。

有一天,算命瞎子要到一个小镇去。那小镇隔着一条河,去那里要经过一座独木桥。他摸索着走上了独木桥,那桥很陡很窄,又有些年月了,走上去摇摇晃晃的,瞎子害怕得脚都抖了。正在这时候,有个农夫赶集回来,肩上搭了一块新买的红布,也走到了桥上。他看到前面有个盲人,就好心地说:“你眼睛不方便,我背你过去吧。”算命瞎子一听,赶紧伏在农夫的背上。

农夫背着瞎子走着,瞎子摸到了那匹布,心中马上起了坏念头。他偷偷地把布撕了一个口子,等到过了桥,农夫放下瞎子,瞎子竟然拿了布就要走。农夫责问他:“我好心背你过河,你怎么能拿我的布呢?”瞎子却一口咬定,说布是他新买的。

县官审理了这个案子,他问农夫和算命瞎子:“你们都说布是自己的,有什么证据呢?”算命瞎子赶紧抢着说:“我有证据,我在拿布的时候,不小心撕了一个口子,请老爷明察!”县官一看,布上面果然有个口子,便说:“这么漂亮的一块白布,撕坏了真是可惜啊!”算命的马上说:“是呀。为了买这块白布,花了我很多银子呢!”他的话音刚落,县官便知道,他就是骗子。

为什么听了算命瞎子的话,县官就知道他是骗子呢?

答案<o:p></o:p>

这块布明明是红布,县官故意说是白布,算命的看不见,也跟着说是白布,终于露馅儿了。

485.冒充的饲养员

星期天,妈妈带聪聪到动物园去玩。聪聪拉着妈妈,一会儿到天鹅湖,看白天鹅玩水;一会儿到猴山,对着猴子扮鬼脸儿;一会儿又到熊猫馆,看大熊猫啃竹笋,玩得可高兴了。

傍晚的时候,动物园就要关门了,聪聪还没有玩够。妈妈说:“时间不早了,妈妈也累了,我们回家吧。”聪聪说:“你看那头小象多可爱啊,我想和它合个影,带到学校里,让同学们瞧瞧!”妈妈拗不过聪聪,只好答应了。

妈妈把怜包放在身后,蹲下来给聪聪拍照。“喀嚓”一声,照完了,正在这时,一个蒙面人突然蹿出来,抢了妈妈的包就逃。聪聪惊叫起来:“妈妈,有人抢包,抓坏人呀!”妈妈和聪聪追上去,可是坏人一眨眼就不见了!

妈妈看见一个警卫走过来,马上向他报案。警卫通过对讲机,通知所有的出口处,立刻停止放人出去,然后派了很多警卫,大家分头进行搜査。

这时候,动物园里只剩下几个游客,其余的都是工作人员,他们正在忙碌着。聪聪拉着妈妈的手,跟在警卫叔叔的后面,一起巡逻检查。聪聪看到有一个淸洁工,在熊猫馆里打扫卫生;有一个词养员,端了一盆牛肉,投给犀牛吃;还有一个驯兽员,在训练猴子翻跟头。聪聪马上拉住警卫,指着其中一个人,悄悄地说:“叔叔,那个人是坏人冒充的替卫把他抓了起来,一审问,果然就是抢包的蒙面人。警卫跷起大拇指夸聪聪:“你真是小福尔摩斯啊!”在3个工作人员当中,哪一个是窃贼冒充的呢?

答案:<o:p></o:p>

饲养员是窃贼冒充的,因为犀牛是食草动物,不吃牛肉。

486.候选的小提琴手

金碧辉煌的大音乐厅里,演出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演出质量,乐队的首席小提琴手演奏员,由格德和马里雷两个人担任。在每一场演出前半个小时,由指挥福兰特临时决定,到底让谁上场演奏。格德和马里雷是师兄弟,他们的演奏水平都差不多,不过格德更得到福兰特的赏识,所以,他上场演出的机会更多一些》

当天的演出,听说最著名的小提琴大师要来观看,格德和马里雷都暗暗希望,自己能够上场演奏,万一能得到大师的赞扬,那以后就不愁不出名啦。

演出前半小时,福兰特做出了决定,让演奏水平更髙的格德出场。格德先生听说以后,马上来到化妆间化妆,化完妆以后,他还要调试3分钟琴弦,然后才能上场演奏。可是,就在开场的前10分钟,人们发现格德不见了!剧场经理和乐团团长可急坏了,领着人到处寻找,最后在堆放道具的小房间里,发现格德已经被人勒死了。

探长莱克来到现场,这时,离开场还有3分钟了。为了不影响演出,指挥福兰特只好决定,让马里雷准备上场。马里雷接到通知匆匆来到化妆间,一边化妆,一边伤心地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演出,来悼念我的师兄!”

上场的铃声响了,马里雷熟练地从琴盒里拿出小提琴,跑上台就演奏起来。莱克探长站在后台,一边观看演出,一边细心地向乐团团长了解情况。

演出获得了成功,马里雷当天发挥得特别好,他看到小提琴大师微笑着向他点点头,表示赞赏。他谢完幕,兴高采烈地回到后台,莱克探长拍拍他的肩膀说:“马里雷先生,请跟我去趟警察局吧!”

莱克探长从哪个细节上,发现马里雷是杀害格德的嫌疑犯呢?

答案:<o:p></o:p>

小提琴手在临演出前几分钟,都要调试好琴弦,马里雷从琴盒里拿出小提琴就能演奏,说明他事先知道今天肯定要演出,证明他有谋杀格德的嫌疑。

487?谁是抢劫杀人犯

南昌市的一个所属县的信用社发生了一起重大抢劫杀人案。两名女营业员被当场杀死,劫去现金12万元。案发时间大约在中午1点。恰巧这天中午有个职工结婚置办酒席,除那两名遇害的值班员外,其余所有职工中午都被请去赴宴了。中午信用社没有营业,留下的两名值班员把门关上后就在里面看电视。等到下午两点吃完酒宴的职工来上班时,才发现凶案。警察来到现场勘察,发现罪犯非常狡猾,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门窗也没有损坏,没有留下任何可以破案的证据。警察怀疑是内部职工作案。但内部其余的职工都去新婚同事那里赴宴了,大家可以互相证明,任何人都没有作案时间。这时信用社主任对警察说,还有一个职工没有去参加婚礼,他叫胡文兵,正在休假,已经4天没有上班了。

第二天,警察小陈和小孔敲响了胡家的房门。寒暄落座后,小陈开门见山地对胡文兵说:“你们社里出事了,听说了吗?”

“听说了,我刚下汽车就听说了。”胡文兵说,“我这些天休假,在家待不住,昨天早上去了南昌,晚上就住在三八旅社,今天上午才返回家中。”

“你昨天去南昌,有人和你在一起吗?”小陈抬起头,望着胡文兵的脸问。

“你们怀疑我吗?我这里有车票、住宿费收据,你们看。”胡文兵边说边气呼呼地把车票和住宿费收据掏出来,“昨天早上6点我就上了汽车,大约9点到了南昌,在南昌市各处逛了一整天,晚上6点就住进了旅社。”

小陈看着票据?.一张昨天到南昌的车票,一张昨天南昌某旅社的住宿费收据,一张今夭南昌返回的汽车票。由于售票员的粗心,所有的车票只写了日期却没有注明班次时间。

小陈笑着说:“你别急,我们也是例行公事!”说完就回到了公安局。

“你看胡文兵有没有可疑的地方?”在公安局里,小陈边看电视边问小孔,电视里正在播报本省新闻:“……昨天早上南昌市突发龙卷风和大暴雨,城区和公路多处被洪水淹没,外地进南昌路段积水一米多深,车辆被堵达两个小时,到10点才通车……”小孔和小陈眼睛一亮,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就是他……”你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吗?

答案:<o:p></o:p>

犯罪嫌疑人就是胡文兵。他说9点到了南昌,实际上由于暴雨,公路被淹没,车辆被堵,他根本到不了南昌。即使到了南昌市,由于突发龙卷风和大暴雨,他也不可能去各处游玩,可见他说的是假话。他是在作案后再乘车去南昌的。

488?谁是抢劫者

赵先生向警方报案说,他昨日下午在西区别墅花园被击晕,事后发觉屋内被搜掠过,并丢失了财物。

据赵先生的回忆,情形是这样的:

当天下午,他坐在花园内的长椅上休息。忽然,他感觉到背后有人,于是转过头去看,却只看见一团类似人的物体,后被人重重击晕。

赵先生将晕倒之际,意识到地上的黑影有1.9米之高^

刚巧警方在附近进行反偷渡活动,抓住了一个11岁的男童,怀疑是非法偷渡者,搜査时在他身上发现了赵先生的财物。但击晕赵先生的不大可能是一个身髙仅1米2的男童。试问:抢劫者是谁?

答案:<o:p></o:p>

就是男童。李先生在地上看见1.9米的身影,仅是一种错觉。

489?目击者的疑惑

小景从自家的窗户缝里目击到邻居家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因为凶手通过窗户向外窥视了好几次,所以小景清楚地记住了他的长相。小景在向来调査的刑警描述时说凶手是一个细长脸的男人,而后去自首的罪犯却是圆脸,并非细长脸。

难道小景看到的不是凶手吗?这里面有着什么样的玄机?

答案:<o:p></o:p>

小景看到的人就是凶手。凶手是个圆脸的人,但由于小景在窗户的细长的缝隙中看到他迅速地走来走去,这样看到的就是细长的脸而不是圆脸,这只是错觉。

490?抢劫出租车的强盗

在一个秋天的午夜,竹内刑瞥正在空无人迹的街区走着,突然,从小胡同里冲出一个男人,差点和他撞了个满怀。

竹内刑警赶紧往旁边一闪,那男人拿的手提包撞在竹内腰上后掉在地上。那男人立即拾起皮包,像兔子一般的逃跑了。由于天黑,竹内刑警没看清那人的面孔,只有个粗略印象:戴着太阳镜,下巴留着胡子。竹内刑警想追上去询问询问,可那人跑得太快,转眼间已冲进前面150米远的一幢楼房里。

这时,小胡同里又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男人气喘吁吁地跑来。他一见竹内刑警,便粗声粗气地问道:“刚才那家伙,跑到哪里去了?”

“那里。”竹内刑警用手一指,那男人立即准备追过去。

“你等等,我是警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说着,竹内拿出证件。

“警察先生,太好了,请您马上抓住那家伙,他是抢劫出租车的强盗。他打伤我的头部,抢走营业款后逃跑了。”出租汽车司机抚摸着后脑,似乎伤处很痛。

于是,竹内刑警和司机一起来到罪犯逃人的那幢建筑^

一楼仓库的百叶窗关着,旁边有楼梯。顺楼梯上到二楼,是两个并排的房门。这里再无其他路可走。进了门,犹如老鼠钻进笼子一般,罪犯肯定躲进了其中的一扇门内。

第一个门的门牌上写着西蒙。为了慎重起见,竹内刑警在敲门前又问了一次司机:“如果看到罪犯的脸,能一下认准吗?”

“不太有把握,只能肯定他戴着太阳镜,留着胡子,拿着手提包。没想到会在车上遭抢劫,因此没认真观察相貌……”司机口气不太坚定。

竹内敲了敲门。不久,门开了,露出一个年青男人的面孔。

司机盯着对方的脸看过后说:“下巴没留胡子,不像是这个人。”他不太自信。

竹内刑警拿出警察证件说:“是西蒙先生吧?今晚你一直待在屋里吗?”

“是啊,几小时前就开始听立体声唱机。”

“一点儿声音也没听见吗。”

“我戴着耳机听的,到底有什么事?”西蒙诧异地反问道。

“刚才有个抢劫犯逃进这座楼房,我们正在追寻他。”

“那么,你说我是抢劫犯吗?真是愚蠢透顶。”

“没断定就是你。可是为了慎重,请让我们进屋看看。”竹内径直闯入房间。

这是单间房,15平方米大的居室里放着立体声唱机,上面接着耳机。竹内刑警戴上耳机听了听,耳机里响着交响曲。

“啊,是这个手提包。”司机在房间角上一眼就看到手提包,他立刻打开一看,里面装着脏毛衣、罐装啤酒、快餐面和文件书籍等等。

“这是昨天朋友忘在这里的,喝一罐吧。”西蒙说着,取出一罐啤酒,拉开盖子。刚一开,啤酒泡沫立刻喷涌出来,溅到他脸上。

“啊呀……”他不免怪叫一声,慌忙用手帕擦脸。

司机看着他的狼狈样儿笑了起来,可是,他又见立体声唱机上放着太阳镜,便拿起太阳镜强迫给西蒙戴上:“你戴上看看。”

司机盯着看了一会儿,似乎有些遗憾:“我觉得有点像,不过,下巴没留胡子,不敢肯定。”

“怀疑人应该有个分寸,我从几个小时前,就在听贝多芬的音乐。”西蒙气愤地摘下太阳镜说:“在这儿怀疑我,不如去调査一下隔壁的男人。真是莫名其妙,

“隔壁房间住的什么人?”

“一个叫罗宾的穷画家。”

“几分钟前,你听到上楼梯的声音吗?”

“完全没听见,我戴着耳机。”西蒙答道。

竹内刑警和司机暂时出了房间,来到隔壁。敲过门后等了一会儿,门才打开。一个穿着睡衣的男人睡眼惺忪,揉着眼睛出来了。

“哎呀!他也没留胡子,真是怪事。”司机看清对方相貌后非常失望。

“到底有什么事?深更半夜的……”罗宾没好气地说。

竹内刑警给他看过警察证件后,问道:“你什么时候睡觉的?”

“现在几点钟?”

“午夜一点多。”

“那么大概是四个小时之前,有什么事?”

“寻找抢劫犯,请让我进屋査看一下。”

“别开玩笑,把人从熟睡中叫醒,说是什么抢劫犯。这是怎么回事?有搜査

证吗?”

“那就没办法了,跟我一起去警察署拿吗?”竹内刑警虚张声势。

“那就请便吧。”罗宾勉勉强强让两人进了房间。

这里同样是单间,到处摆着画架和画布,连插足之地都没有。司机在床下发现手提包,他打开一看,里面装着画具和几厅罐装果汁。

在这里,竹内刑警也打开壁柜进行了检査,里面没藏人。

罗宾冷冷看着两人搜査,酸不溜秋地说:“托福,睡意全消失了。”说完,打开罐装果汁喝起来。

在厨房桌上的碟子里,放着两片切开的苹果,已削过皮,果芯已取出。竹内刑警发现这个苹果没有变色,便问道:“这苹果是什么时候吃的?”

“睡觉前呀。”

“那样苹果会变成茶色。实际上,为了伪装逃回家的时间,赶紧削了苹果皮吧?”

“如果怀疑,你可以自己尝尝嘛。”罗宾生气地答道。

为了谨慎,竹内刑警切下一刀,尝了尝,是优质苹果。

“刑警先生,现在不是悠闲品尝苹果的时候,罪犯确实跑进这所建筑里来了吗?”司机焦急地问。

“绝对没错,我看得非常清楚。”

“那么这屋和隔壁的男人,哪个是罪犯呢?我完全不清楚。要说某人是罪犯,却没有决定性的证据……”

“不,有确凿证据。”竹内刑警斩钉截铁地说。司机吃了一惊。

“啊,刑警先生已经知道谁是罪犯了?”

“当然知道,罪犯坐你的车时,下巴留的胡子是伪装的。”竹内刑警答道。那么,抢劫出租汽车的强盗是西蒙,还是罗宾呢?证据是什么?

答案:<o:p></o:p>

罪犯是西蒙。罐装啤酒喷涌出来便是证据。

根据西蒙的证词,如果从几小时前就在听立体声音乐,那么,罐装啤酒在手提包中一直处于静止状态,即使打开盖子,也不会喷出。

实际上,西蒙在司机追赶下拼命逃跑时,啤酒在手提包内剧烈摇晃,从而产生了气泡。

画家罗宾吃剩下的苹果没变色,是由于在盐水中泡过。苹果削皮后用盐水一浸,就不会变色。竹内刑警切了一小块儿苹果品尝,吃出咸味,便相信罗宾没讲假话。

491?一株植物

九月的一个早晨,斯凯岛上参加“海盗之行’’的9名游客登上了“走运”号机帆船^9名游客,五男四女。4名女游客都已五十开外。在5名男游客中,亨利26岁,是伦敦一家药店的老板;49岁的摩尔是开杂货铺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左腿微跛;考克斯莱是一位出租车司机,50岁;匹克尔和莱斯特都是63岁的老头,早已退休。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效仿海盗,乘机帆船,顺着海盗的踪迹,穿梭于赫布里奇群岛和各岛屿之间,最后到达摩勒岛——300年前海盗的巢穴。

下午4点30分,船靠岸了。9名游客登上了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两旁是灌木丛和长得齐人高的杂草。

“看呀——亨利先生,真想不到在这荒岛上竞然还长这种植物。”女游客海蒂拔起一捧像杂草样的植物给亨利看。

“这是什么植物?”亨利问。

“你不认识它?”

亨利摇摇头。

“这是麦冬,一种药草,可制作壮阳剂。”海蒂介绍道。

不知不觉绕过一堆土丘,一座颓败的古堡赫然耸立在游客面前。

“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海盗曾住过的古堡,现在是4点55分,海盗幽灵将接待你们15分钟,与你们合影留念,请你们准备好相机。”船长吉力尔介绍完后,便让游客走进古堡,自己却和4位工作人员来到离古堡50米的一幢木屋里,坐在桌前喝酒。

5点零2分,船长和伙伴们刚要离开,突然见屋外有个人影一闪,待他们跑出屋去,已不见踪影。船长明白,这绝不会是幽灵,肯定是“走运”号上的一名游客在偷听他们的谈话。他们在屋外四周搜寻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什么,便匆匆回到了古堡。时间是5点10分。此时,9名游客已准时集合在一起等他们了。

5点23分,他们回到“走运”号上,等待着开船返航,却发现发动机进油管被人割断了。船长明白,一定有人搞鬼,而此人就在9名游客当中。

请问:嫌疑犯究竟是谁呢?

答案:<o:p></o:p>

嫌疑犯是亨利。根据有两条:

(1)亨利是药店老板,竟然不知道麦冬这种常用的药草具有的疗效,这说明亨利并不是真正的药店老板。

(2)在5点零2分时,吉力尔船长见屋外有人影一闪,这肯定是一名游客,因为除了游客以外,4位工作人员都在屋内。待吉力尔等人回到古堡时,9名游客全在。在短短的8分钟内,这名游客要跑过杂草丛生的小路去船上把发动机的进油管割断,然后再回古堡,一来回奔跑约1400米,这只有26岁的亨利这样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能做到。

492.是谁偷了佛珠

从前有一座佛光寺,寺内有座宝塔,塔顶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的佛珠,寺庙因此而得名。一年中秋节的晚上,老和尚外出化缘,留下两个徒弟看守寺院。

过了半个月,老和尚回来,发现佛珠不见了,便询问两个徒弟。大徒弟说:“昨晚我出来上厕所,借着月光,看见师弟爬上宝塔偷走了佛珠。”小徒弟争辩道:“我整夜都在禅房里,没出来过。佛珠不是我偷的,我记得自从您走后,佛珠就没发过光。”

老和尚听完两个徒弟的话,立即明白了是谁偷走了佛珠。

你知道是谁吗?

答案:<o:p></o:p>

是大徒弟偷走了佛珠。老和尚是中秋之夜离开的,半个月后回来,应是农历初一,晚上没有月亮,哪儿来的月光呢?

493.被打翻的鱼缸

探险家沃尔,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带那个地方的特色鱼回家。他家的客厅里摆放着各种形状的鱼缸,里面养着他从世界各地搜罗回来的鱼,他的家里简直称得上是一个鱼类博物馆了。

—天夜里,沃尔夫妇外出旅行,只留下一个佣人和两个女儿在家,知道了这种情况后,一个卖观赏鱼的家伙偷偷地溜进了沃尔的家。因为他对沃尔家的鱼已经觊覦很久了,所以他一进去首先将室内安装的防盗警报电线割断。

然而,他运气不佳,被起来上厕所的佣人发现,在黑暗中,他们发生了激烈的搏斗,不小心将很大的养热带鱼的鱼缸碰翻掉在地板上摔碎了。就在他将匕首刺进佣人的胸膛之时,他也摔倒在地,慌忙起身爬起来时,突然“啊!”地惨叫一声,全身抽搐当即死亡。

听到打斗声和惨叫声,两个女儿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警察勘察现场发现,电线被割断了,室内完全是停电状态。鱼缸里的恒温计也停了电,但是盗贼的死因却是触电死亡。

当刑警们迷惑不解之际,接到女儿电话的沃尔也急忙赶了回来,他一看现场,就指着湿漉漉地躺在地上死去的那条长长的奇形怪状的大鱼说:“难怪呢,即使没电,盗贼也得被电死。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答案:<o:p></o:p>

在黑暗中,当佣人与盗贼搏斗时,将大鱼缸碰翻掉在地板上摔碎。电鳗便爬到地板上,而且碰到了盗贼的身体使其触电死亡。

电鳗属于硬骨类电鳗科的淡水鱼。生存于亚马孙河及奥里诺科河流域,长成后,身长可达2米。尾部两侧各有两处发电器官。电压可高达650?850伏。如果碰到它会受到强电流的打击。连猛兽也会被电死,更何况是人呢?

494?谁安放的录音机

A公司研究开发出一套新软件,将要应用在空军的战斗机上。这是国家一级保密的项目,国外的情报机关不惜重金,要收买公司的人员,窃取软件的情报。这天下午1点钟,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举行了新软件的论证会。

会议是在绝対保密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开到一半,有个工程师不小心把笔掉到地上了,他俯下身子去拾,却发现桌子底下有个奇怪的小盒子,拿起来—看,竟然是用来窃听的微型录音机!

总工程师马上宣布会议暂停,并向警方报了警。摩恩探长迅速赶到现场,他先检査了录音机,录音带上开始没有声音,2分钟以后,听到轻微的关门声,又过了10分钟,听到很多人进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摩恩探长推测,安放录音机的时间,大约是在12点45分。根据调査,当时有可能进人会议室的,一共是两个人。探长和经理一起,在经理室分别找他们谈话。

首先进来的是女秘书,她说:“我12点40分进会议室,把文件放在桌子上,就马上离开了。”经理看了看她的脚,生气地问:“公司规定上班应该穿平跟鞋,你怎么穿髙跟鞋?”女秘书红着脸说:“今天起床晚了……赶着上班,穿错了。”

接着进来的是男清洁工,他说:“我进会议室擦完桌子,就出来了。”探长还没有问话,经理指着他脚上的网球鞋,生气地责问:“你怎么也不按规定穿平跟鞋?”清洁工支支吾吾地说:“我……中午去打网球,忘了换鞋了……”询问完了,摩恩探长告诉经理:“我知道微型录音机是谁放的了。”

你认为谁是放录音机的罪犯呢?

答案:<o:p></o:p>

是清洁工,他穿的是网球鞋,录音带上不会留下脚步声,而女秘书穿的是高跟鞋,如果是她作案,录音带上一定会留下皮鞋的脚步声,因为她蕞终要取走录音机,不会担心脚步声被录下来而轻轻走路。

495?智破伪证

赫梅尔有一次出庭为一家保险公司辩护。<!--?x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l” /--><v:shape style=”Z-INDEX:2; POSITION:absolute; text-align:left; margin-TOP:0px; WIDTH:233.95pt; HEIGHT:219.7pt; VISIBILITY:visible; :193.95pt; LEFT:0px; mso-wrap-style:square; mso-wrap-distance-left:9pt; op:0; mso-wrap-distance-right:9pt; :0; mso-position-horizontal:right; mso-position-horizontal-relative:text; bsolute; ical-relative:text” id=”图片_x0020_136” o:spid=”_x0000_s1026” type=”#_x0000_t75”> <v:imagedata src=”\Users\apple\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o:title=””></v:imespace prefix = w ns = ”urn:sche:office:word” /--><w:wrap type=”square”></w:wrap></v:shape>

案情是这样的:原告参加了这家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他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伤了,而且伤得很重,手臂抬不起来,于是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凭着多年的从业经验,怀疑原告诈保,

于是拒绝巨额赔偿,双方因此闹到法庭。保险公司请来了赫梅尔作辩护律师。

赫梅尔仔细分析了案情,又从多方面对原告进行了观察,很快就看出原告所说的伤势有假。开庭时,赫梅尔以一种关心的口吻问原告:“为了证明你的伤势,请你给陪审员们看看,你的手臂现在能举多高?”原告慢慢将手臂举到齐肩高时就痛苦不堪,不能再举了。接着赫梅尔又问了一个问题让原告的伪证不攻自破。

那么你知道赫梅尔是怎样让原告的伪证不攻自破的吗?

答案:<o:p></o:p>

“那么受伤以前,你能举多高呢?”原告下意识地很快把手举过了头顶。顿时,原告露出了马脚。

496?以牙还牙的办法

法国历史上有个知名人物罗伯斯庇尔,一次他为了陷害政治上的敌手,竟诬称敌手在发给士兵的酒中放了毒。为了取得“鉴定”的“依据”,他把酒交给当时著名的化学家特洛化验,并答应以重金酬谢。可是,化学家特洛拒绝金钱的引诱,在化验后明确宣布酒中无毒。

罗伯斯庇尔令他修改结果,特洛不但拒不接受,反而想出一个办法,使罗伯斯庇尔当众出丑,暴露了他陷害人的真面目。

请问:特洛想的是什么办法呢?

答案:<o:p></o:p>

特洛的办法是:倒出一杯酒,当众一饮而尽,从而证明酒中确实无毒。

497.凶手的逃跑方向

—个雪后的清晨,两个替察在街上分头巡逻。这时,一个青年推着一辆自行车走过来。其中一个警察见他神色慌张,便上前査问。不料,这个青年突然从衣袖里拔出一把尖刀,猛地朝警察胸口剌去,然后骑上自行车仓皇逃走。

另一个警察闻讯赶来时,受伤的警察只剩一口气了。他向同事指明了凶犯逃跑的方向,并说他是骑自行车逃走的,但话没说完便死了。

后赶来的瞽察悲愤万分,立刻朝指示的方向追去。没跑多远,前面就出现了岔道。他朝两边望去,左右两边都是不太陡的上坡路。在离开岔道口40米的地方,两边的路上都铺了一层黄沙。而且,在松软的雪地上,两条路上都清晰地留有自行车的痕迹!他蹲下身仔细观察:右边路上的车胎痕迹是前后轮深浅大致相同}而左边路上的,前轮的车胎痕迹要比后轮的浅。

这个警察稍微思考了一下,立刻选择了正确的路线,最后抓住了凶手。

那么,凶手到底是往哪边逃的呢?

答案:<o:p></o:p>

凶手是从右边这条路逃跑的。因为通常骑自行车的人,身体的重量大多在后轮上,所以在平坦的路上或下坡时,前轮的痕迹浅,后轮的痕迹深。在上坡或是快速骑车时,由于骑车人必须朝前弯着腰,使重心落在车把上,前轮和后轮的痕迹就大致相同了,而右边的痕迹正是这样,所以凶手是从右边逃走的。至于左边的痕迹,其实是其他人骑车下坡时的痕迹,不是凶手留下的。

498.大摇大摆的小偷

深夜,某小偷人室行窃。他大摇大摆开了灯,坐到办公桌前,打开抽屉,但没翻动里面的东西就关好,接着他又打开了文件柜,拿出了几份重要文件,再把文件柜关好;他还打开了保险柜,取出了大笔的钞票,然后小心地关好。

小偷在出门之前,把所有用手摸过的地方都用手绢擦了一遍。临出门时,他又将墙上的电灯开关也擦了一遍。最后,用腿把门带上。

“除非有人取文件或打开保险柜,否则没人知道我来过吧!”小偷得意地想。可是,第二天,第一个进房间的人就发现了昨晚这里有人来过。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吗?

答案:<o:p></o:p>

小偷忘了关灯。

499?高个子修理工

某县有一阵屡次发生十几个蒙面歹徒抢劫过路司机的案件,当事人稍有反抗,就被歹徒活活打死。

县刑警大队根据县委的命令,由萧队长带着两名刑警乔装打扮,开着一辆“红旗”轿车来到了经常出事的路段侦査情况。

汽车在山道上快速行驶,在一个转弯处,汽车突然失去了控制,萧队长立即紧急刹车,下车后一看,原来两只前胎被路上的铁钉扎破,一点气都没有了。

说时迟,那时快,从两边的丛林中窜出十几个蒙面歹徒,将他们团团围住,一个为首的矮胖子挥着枪厉声喝道:“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打死你们!”

三人身上的3000多元人民币以及手机都被歹徒抢走,只听一声呼哨,这些人又迅速撤走了。

萧队长叫一人看住车,带着另一名刑警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他对坐在门口的高个子修理工说:“我的汽车轮胎被铁钉扎破了,请跟我前去更换轮胎。”

高个子修理工一声没吭,去里面拿了两只轮胎,跟着萧队长来到出事地点,迅速地换上了好胎。高个子修理工笑着对萧队长说:“今天我特别高兴,这两只轮胎免费。”

萧队长也高兴地说:“当然要免费了,因为我们的钱都被你们这帮匪徒给抢走了。”说罢就给高个子修理工戴上了手铐。

根据这个罪犯的交代,后来,刑警们又抓获了其他同伙。

你知道萧队长是根据什么抓捕髙个子修理工的吗?

答案:<o:p></o:p>

萧队长根本就没讲他们汽车轮胎的型号,也没讲是几只,高个子修理工却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就说明他刚才参与了抢劫,见过他们的汽车。

500.无辜还是敲诈

列车驶出某站时,夜已经很深了。海顿先生看了一会儿侦探小说,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一个女人闪进了他的包厢。她长得很标致,一进门她就把门反扣上,胁迫海顿先生乖乖交出钱包,否则,就要扯开衣服,叫嚷是海顿先生把她强拉进包厢,企图强奸她。

看到海顿先生没有做出反应,这个女人说道:“先生,即使是你床头的警铃也帮不了你的忙,因为,我只需要把衣服轻轻一扯……”

海顿先生顿时陷人了困境,他只好讷讷地说:“让我想想,让我想想。”说着,他点燃了一支哈瓦那雪茄。就这样,双方僵持了三四分钟。出乎这个女人的意料,海顿先生还是轻轻地按了一下床头的警铃。

这个女人顿时气急败坏,立即脱了外衣,扯破了胸前的衣衫。待乘警闻声赶到,躺在海顿床上的女人又哭又闹,她直着嗓子嚷道:“三四分钟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先生把我强行拉进了包房。”

这时,海顿先生依旧平静地、不动声色地站在那里,悠闲自在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

乘警仔细地进行观察,不一会儿就明白了:这个女人想讹诈海顿先生。于是,毫不犹豫地把这个女人带走了。

警察根据什么做出判断,认定海顿先生是无辜的,而这个女人却是在敲诈呢?

答案:<o:p></o:p>

先生的包厢,发现海顿先生正在悠闲自得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乘警据此断定:在三四分钟前,海顿先生是在抽雪茄,而并不畢像那女人说的那样,把她强行拉进包厢,企图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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