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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节 出人意料鹤

无以伦比的绚烂银光,犹如苍穹倒悬的星河在眼前爆开。

那一瞬间,永仙中神情恍惚,这世上竟然还有枪芒绚烂若斯!

猝不及防的广吾,只觉眼前尽是银光,不过他亦狠厉之人,不仅没有丝毫惧意,反而被激起凶性,长啸一声,刀光血芒更盛。

轰!

广吾只觉得一股惊人的力量从刀身传来,手掌一热,大刀几欲脱手而飞,他闷哼一声,死死握住刀柄,身形借着力量突然拔高。

凌旭也不好受,对方凌空一击,借着坠势,本身就占不少便宜。

他和火烈鸟就像被一把重锤向下击飞的皮球,一头扎进沙丘,强大的冲势冲击之下,半座沙丘直接炸开,扬起的环形沙幕冲上半空。

广吾稳住身形,从空中飘落着地。凌空扑击虽然可借助下坠的力量,但这是以强凌弱的打法,面对劲敌这样可不行。人在半空,没有借力之地,高手交手,往往电光火石间的极小变化。

他眯着眼睛,看着半截沙丘上的凌旭,冷哼道:“小子,报上名来!老夫不杀无名之辈!”

眼前的银枪少年,让他有几分忌惮。

凌旭的橘瞳已经被刚才广吾那一刀撩得兴起,此时胸中战意如沸,懒得废话,冷哼道:“我杀。”

话音未落,胯下火烈鸟如同离弦之箭,朝广吾杀去。

广吾被凌旭的“我杀”说得愣了下,旋即气得七窍生烟,对面混蛋的意思,岂不是指自己是无名之辈?广吾成名三十载,来往不知多少星座,身经百战,血流成河。有人害怕他,有人巴结他,有人欲杀他后快,但是从来没有人,把视作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

广吾被激起火气,咬牙切齿:“小子,你死定了!今天我要把你大卸八块!”

狂奔中的凌旭身体微伏,带起的呼啸狂风中,飘出两个冷冰冰的字:“白痴!”

话音未落,身下的火烈鸟猛地重重一踏地面,速度陡然再增。

那抹火红流焰之中,金线白袍猎猎,银如丝飞舞。

枪尖在广吾眼中急剧放大。

广吾怒极反笑,暴喝一声:“死!”

手中大刀自下而上挥出!

他这一刀,看似极缓,那刀身仿佛有万斤之重,但是刀身包裹的血芒浓郁得几乎有如实质。血芒吞吐不定,如妖异蠕动的鲜活血浆,呛鼻的血腥味扑面而至。

银光再次爆绽!

银红两种光芒交织,无数碎芒迸溅,煞是好看。

两人不约而同闷哼一声。

广吾实战经验丰富无比,此时对方旧力刚消新力未生,却是极佳的机会。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是少有人有够利用。因为像这样旗鼓相当的硬碰硬,双方的处境完全相同。然而广吾却是极少数能够利用此类机会的武者,因为他有一招逆运心法的秘技。

剧烈的碰撞,会让原本高速运行的真力,骤然停住,这就是僵直的原因。而广吾的这招逆运心法,却反其道而行之,既然无法前进,那就倒退。

逆运只能保持在极小的幅度,因此产生的力量也极小,但是对于此时来说,却已经足够。

这也是为什么广吾喜欢硬掽硬。

只见广吾忽然身形诡异地一僵,他脸上骤然浮起一抹血色,原本僵直的身体突然猱身而上,手中血刀轻飘如纸,直取凌旭的咽喉。

凌旭脸色骤变,闷哼一声,身形向后狂掠。

冰冷的刀锋紧贴着他的喉咙擦过,凌旭浑身汗毛根根直竖。

广吾势在必得的一刀落空,让他大感意外,不过他警觉得很,一击落空,便毫不犹豫拉开距离,脸上的血晕消失,恢复如常。

当他看到唐天身下的火烈鸟,一下子明白过来,对方之所以能躲过,是因为身下的机关兽。

他的心安定下来,机关兽再机敏,和武者还是无法相比的。

“下次,你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广吾咧嘴一笑,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

鹤和永仙中却是另一番光景。

“我是鹤,来自天鹤座。”

永仙中打量着面前的鹤,眼中不由流露出欣赏之色。眼前的黑衣少年,虽然浑身衣衫破碎,但是风度礼貌,无可挑剔,一看就是世家弟子。

永仙中有些意外,天鹤座他听说过,那是一个极小的星座,在南天四十二宿中也算是弱小的星座,竟然能培养出如此出色的人才?

但他脸上没有流露出丝毫轻视之色,客气地回礼:“我是永仙中,来自小犬座。”

“赤道十殿之一的小犬座?”鹤有些意外,他若有所思:“不知边师与阁下是?”

“边师是家师。”永仙中坦然道,对方的风范和气质让他感觉舒服至极。

鹤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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