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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贝耳朵眼皮一跳,有点猜到他想说什么。

“怪只能怪抒微不争气,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有成功,效率不及我当年的十分之一,要不是我现在躺在病床上哪里都去不了,早亲自跑去中药房给他配一点狗脊,人参和菟丝子。”

“……”

“开玩笑的,我知道你们还没有到那一步,他已经和我说了。”叶远行的目光清朗,仿佛一切都知洞察若微,“你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好女孩,他在这方面也很传统,你们肯定不会做出我期待的出格事情。”

“叔叔,他还和您说了什么?”

“其他没说,但我看得出他在你这里碰了壁,猜想是你不愿意再继续和他走下去了。”

“啊?我没有那个意思。”

“没事,就算你有那个想法我也能理解,毕竟他没有恋爱经验,从来不会对小姑娘说好听的,也不会玩浪漫,平常自己用钱都很节俭,估计从没给你买过超过五位数的好东西,这样的男人相处久了的确无趣。”叶远行故作宽厚的姿态,贬斥儿子,表达同理心。

“不,不是。”贝耳朵赶紧澄清,“我很愿意和他继续在一起,一直在一起,至于他这个人,我第一天认识就知道他是怎么样的,相处时间越长反而越喜欢。”

“是吗?但我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一个可靠的□□,你还没有答应嫁给他。”

“……”

“不答应的理由是什么?”

“可能是感觉有点快。”

“果然还是小姑娘,误认为人生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叶远行沉沉地笑了,“再过几年你就会明白,时间一直过得很快,连十年都是弹指一挥间的功夫,超过六十五岁后,真恨不能每一分钟都和心爱的人粘在一起,因为生命无常,也许今天在,明天就不在了。”

“所以您才会想着时时刻刻粘老婆?”贝耳朵好奇道。

“爱爱啊。”提到爱妻,叶远行把左手轻轻覆在枯瘦的右手背上,“她人如其名,让人万分怜爱,我是一分钟都离不开她的。”

“……”

“既然你有兴趣,不妨和你说说。爱爱是我第二任妻子,我第一任妻子比我大一岁,我二十岁出头就和她结婚了,婚前根本没有见过面,婚后的生活谈不上多甜蜜,但平淡安顺,直到她难产去世,给我留下了一个宝贝女儿,我很爱女儿,把除了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留给她,没有再考虑个人问题,就这样到了四十八岁,女儿都成家了,我终于遇到了爱爱。爱爱当年才二十七岁,风华正茂,我们在一个聚会上认识,她主动请我跳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你可别误会,第一次邂逅她我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只是觉得被年轻姑娘邀请跳舞手足无措而已,跳完舞后,我们也没有留联系方式,礼貌地说了再见。”

“但缘分妙不可言,命中注定的无法抵抗,三个月后我去法国开会,她正好也在巴黎,我闲暇之余自己去逛街,巧遇她在埃菲尔铁塔下拍照,我上前打了招呼,她对我笑得灿烂,好吧,我承认当时看见她裙下的纤细小腿,有那么一点点不该有的想法,但并不多,那一天我们一起逛了香榭丽舍大道,卢浮宫和美丽的塞纳河,她买了一个古董烟斗送给我,我请她吃了一顿晚餐,然后留下联系方式。”

“后面几天,我人在巴黎,因为不会说法语,工作上遇到一些问题,知道她会说很流畅的法语后就打电话向她求助,她马不停蹄地赶到我身边,大汗淋漓地帮我解决了那个问题,当时看着她低头写字的模样,那温柔又曼妙的脖颈曲线,就像碧波粼粼的湖水中驻足的白天鹅一样美好,我完全心动了,当她写好了满满一页翻译的中文,抬头对我微笑的时候,我的肩膀都在发抖,紧张到不行,只能扭过脸不去看她,心里却想我必须厚着脸皮去追她。”

“后面的发展和一般的爱情故事差不多,我们开始约会,谈情说爱,然后遭到了她父母的坚决反对,这是可以想象的,毕竟我比她大那么多,比她父亲小不了几岁。”

“她父亲派了好几个人跟踪我,想搞清楚我有什么阴谋诡计,但结果什么都没有,她父亲真的和电视剧那些常常出现的,试图扼杀爱情萌芽的反面人物一样俗不可耐,恼羞成怒后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和我见面,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有的是办法,是的,我擅长翻墙和开锁。哈,别忘了我身高一米九二,有一双人人垂涎的大长腿。”

“就这样僵持了一年半,她父母把她赶出了家门,一分钱也不给她,我知道后立刻开车去接她,我记得那是一个鹅毛大雪的晚上,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宝贝地抱她上车,带她回家,完全不敢碰她,但又心痒痒忍不住,于是隔天一早就带她去办了结婚手续,一个月后办了婚礼,大婚的晚上,正值壮年的我和年轻美丽的她有了抒微,成为我此生最大的荣誉。”

“这是叶家男人的速度,放心,抒微这点随我。”

“当然,我已经把过程中的很多心酸点略过了,譬如我被爱爱的姨妈当面吐口水,被爱爱的父亲拿拐杖敲头,老丈人很狠,还派人砸了我的两辆车子,在车玻璃上写咒骂我的话,四处扬言我人品低劣,拐了他的女儿,搞臭我名声,让我失去了合作者的信赖,经济上有很大损失,爱爱更是可怜,原本一个被娇宠的富家小姐,为我牺牲了好名声,也离开了她的父母和姐妹们,我和她结婚后第一次陪她回娘家,就被拒之门外,一直到抒微十岁了,他们才勉强接受我,虽然不再否认我是女婿,但一起回去的时候,只让爱爱和抒微进门,我只能在门外天寒地冻地等他们,最后老丈人得病去世了,爱爱家人也不允许我去送葬。”

“虽然不容易,但我很幸福,和爱爱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知足的,她美丽,温柔,善解人意,知书达理,才华横溢,皮肤白白的身材玲珑有致,对我无条件地支持,理解,宽容,鼓励,每次受了委屈都不会说,有了喜事第一时间和我分享,有妻如此,我不可能不疼爱她,不竭尽全力对她好,也不可能不粘她。”叶远行说着,反问贝耳朵,“你说对吗?”

贝耳朵已经听得入神了,听到他的问题,慢慢点了点头,然后迅速说:“太对了。”

“我说这么多是想告诉你,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时间远远不够多,而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值得回味,永远别觉得进展快,到后来你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更快一点名正言顺在一起。”

“有道理。”

“现在我再问你,你爱抒微吗?”

贝耳朵羞于在老人家面前说爱这个字眼,只是点了点头。

“你愿意嫁给他吗?”

“这个,其实我……”

“愿意还是不愿意,别顾左右而言他。”

“是的,我愿意。”贝耳朵坦然,真诚地说出自己的心声。

“别对我说,回头对他说。”叶远行示意贝耳朵身后的人。

贝耳朵心一惊,转过头后一脸黑线,叶抒微不知在门口站多久了,他目光深远而温柔,完全覆盖住她所在的位置。

“提早下班了?”叶远行和没事人一样,问自己的儿子。

“嗯。”叶抒微镇定放下手里的东西,简单地应了一声。

“耳朵来了有段时间了,我给她做了思想工作。”叶远行说,“效果不错,接下来看你的了。”

叶抒微没说话,走到贝耳朵面前,伸手拉起她:“我们先去外面,让爸爸休息一下。”

贝耳朵跟着叶抒微出了病房,沿着走廊到了电梯旁,等电梯来了,他们走进去。

门一合上,贝耳朵的头顶就落下一片巨大的阴影,脸被迅疾地捧起来,随即是执着而霸道的吻。

吻得她快窒息。

“我不会放过你了。”

当他的唇从她的唇上撤离时,他说了这么一句话。

贝耳朵一阵眩晕,迷迷糊糊中看见他那双黑眸,如天穹尽头的一点耀光,在骤然的停顿后疯一般地蔓延开,直到满是火光,几乎要将她活活燃烧。

“但你还没有求婚。”贝耳朵拼命警告自己不要被他这样子迷惑,虽然他这样真的很迷人,她控制不住自己心跳,很像就这样一直被他抱在宽敞的怀里。

“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的求婚从不会有任何花里胡哨。

“你会对我好一辈子吗?”

“我尽自己的全力对你好。”他的目光半寸都不挪开她的眼睛,每一个字都沉而有力,“当然是一辈子,一分钟都不会少。”

“我相信你,只不过,你的求婚太敷衍了,我可不想在这么狭窄的空间里被你狂吻后再答应你的一切条件。”

“你想出去后再让我重复一遍?”

“没错,必须从头开始,再重复一次。”她要求坚决。

“好,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的话有点意味深长。

等出了电梯,到了车上,她顷刻被他捉住,并再次热烈而恒久地吻住……

等等,为什么重复求婚还要包括这个消耗能量的步骤?!

这真不是她的本意……

“耳朵,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终于松开她,问道。

“你没有准备玫瑰花,也没有戒指,烛光晚餐也没有。”她开始刁难他,“两手空空,你也敢求婚。”

“重要的是我,你有了我就能轻而易举地拥有那些。”

“……”

“你愿意吗?”

贝耳朵看清他的眼睛,里头的火焰逐渐平息,慢慢呈现出一片深蓝静谧的海洋,包容,爱护,宠溺的。

她瞬间又想起那句歌词。

人生最大的快乐也不过如是,所谓醉生梦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从未有一刻,幸福如此具体地聚在自己胸口,像是可以用指尖触碰到一般,他冲散了那些犹豫,迟疑,不安和胆怯。

只要有他在身边,只要和他在一起,她愿意去尝试那未知的形式,心甘情愿冒最大的风险。

于是,她很郑重地点头,很轻地说了自己的答案,说出口的同时,心里竟然一点犹豫和杂念都没有。

五天后,叶抒微和贝耳朵去领了证,叶抒微是大方而从容的,贝耳朵却真的是偷偷的,因为她谁也没说,没告诉唐栗,没有和徐贞芬说,甚至没有告诉贝衡安。

直到数十年后,她依然觉得那天冲动地和叶抒微去领证绝对是此生做过的最疯狂,也是最正确的决定。

也当然是一笔最划算的买卖,因为签下自己的名字后,她拥有了叶抒微和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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