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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他停顿了一下,孟夏不由问道:“遗书?跟我一样把这世界骂了一顿么?”

“不是啦。”鸣夜害羞地笑了笑,“就写了一句话:‘我不太喜欢没有星星的世界。’然后……呃,我就自杀去了。”

孟夏惊愕地看了鸣夜片刻,不知该笑还是该表达同情,喃喃道:“你在开玩笑?还是在讽刺?‘不太喜欢没有星星的世界’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我小的时候,家乡的天空总是看不见星星。”鸣夜低声说,“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因为那个时候我没有别的喜欢的东西,然后总是很寂寞……然后我觉得死亡是一个很好的结局,那一点也不可怕,只是很安静。”

那时鸣夜只有十来岁。

他居住在朱雀星的伴星上——那颗星球也叫昼星,他的mana刚刚赋予他生命,之后休养了两年,就又开始忙于政务。

鸣夜自小不缺任何东西,他被照顾得很好。唯一的遗憾是,昼星上看不见太多星星,因为那个星系的特殊性,从昼星上仰望天空,有一多半的时间能看见的是硕大的橙色恒星。

那颗恒星能盖住四分之三的天空,剩余那一小片天空则被它的光芒衬得黯淡无光。而且昼星的晚上和地球不同,依然非常明亮,只是气温会有所下降,才叫做晚上。

鸣夜因为出生在绰约的夜晚,始终对漫天星辰抱有极大的好感和好奇心。但他在昼星上总是看不见星辰。

于是有一天,鸣夜就留下一封信,上面歪歪扭扭地向mana告别,并说:我不太喜欢没有星星的世界。

然后小鸣夜就爬到昼星的星际灯塔上面,从最高处往下跳——

嗯,小朱雀只知道高空坠落会死,但不知道是什么死法;他有翅膀,不畏惧高空;他还是朱雀人,不畏惧死亡,死亡对他来说只是安静的沉睡。

不过鸣夜并没有死成,他身上带着朱雀帝国给每个公民配备的终端,早在爬上灯塔的时候,他的mana就得到警报,并赶到那里看着他了。

鸣夜从高空两千米开始自由落体,还没来得及开始尖叫,就被mana在半空中接住了。

鸣夜被他抱着,在昼星的高空飞行,身下是湛蓝无垠、亘古起伏着的蓝海,远处是被橙色恒星渲染出温柔光辉的地平线,还有那无比辉煌的夜空……那属于无边无际的,这个宇宙的夜空。

夜空不需要星辰的点缀,是我们需要——他的mana说。

鸣夜闭起眼,嘴角带着悠扬的笑容,说道:“后来我知道,我的家乡不是看不到星星,只是要等待很久。大约每隔四十八年,就会有一场流星雨经过那里,那时,整个天空会比白天还要明亮,流星会纷纷扬扬,焰尾能染红所有云彩。后来我跟着mana……我是说我的长辈,学会了计算星球……咳,周期,每隔一段时间,就可以知道,这天晚上是什么星会最亮,那颗星离我们有多遥远,它的光亮和温度要多久才能照到我们肩上……

“再后来,我去了别的地方。我见到更多星辰。你知道吗孟夏?这世界上有种星星叫类型射电源,它会打出两道像……嗯,手电筒那样的光芒,不断旋转,被云雾环绕。有些星星其实已经解体,留下一个空壳不断燃烧和发光,像一个巨大的眼睛,巡游在宇宙里……还有,有一种东西叫太空鳐,身体能有几个星系那么大,它可以吞下发光的恒星,它和其他生物交流要花上几年,可是它思考起来只需要一秒钟,它可能是宇宙中活得最久、最聪明的生物之一……”

孟夏听得有些发怔,因为鸣夜话语间带着对这广袤而神秘的宇宙的亲切和熟悉,仿佛亲眼见证过这些奇妙的星体一般。

明明只有瘦小的身躯,坐在天台上,是最普通不过的渺小生命,说的话却都苍茫又悠远,漫无边际,无悲无惧。

鸣夜从多年的记忆里回过神来,脸颊微微泛红:“对不起,呃,我跑题了……那个,孟夏,我只是想说……世界没那么糟糕,真的,糟糕的只有糟糕的人而已——如果你和他们粘在一起,每天计较这个那个,互相浪费口水,然后打来打去,或者为了这种人死掉,那就像我小时候因为看不见星星就去自杀一样,嗯……就像准备了一年要出去旅行,结果出门的时候因为鞋子里有石子儿就放弃了一样……这些事情一点儿也没有我们以为的那样糟糕,只不过我们的目光太窄啦,我们把自己局限在那么小的地方,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是这样坏的……

“那些每天都在怄气、干坏事、把人往最坏的地方想的人,就像活在鞋子里的石头,又闷又臭又自以为是,其实这世界太大啦,计较一个鞋那么小的地盘儿根本什么意义都没有。既然我们生在这个世界了,那一定要看见那些星,要看见太空鳐,要看见那些最棒最值得的东西。

“人生像旅行一样,多棒呀,孟夏,我们生在这个什么都有的世界里啦。你还在准备旅行的阶段呢,你要学会学习,学着倒掉石子儿,你要有强健的身体和心灵,要无所畏惧,要义无反顾……你可以不明白自己为了什么而出生,可是你要有追寻这个答案的勇气——多数的人类都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看见的范围、学到的深度,还远远达不到触及上天赋予他们生命的意义的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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