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只有一颗,无法装载太多;人,只有一生,追逐太多会疲惫。《云乾涵出征日志》
三更时分,云乾涵把自己拥貂裘包裹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带着黑白无常站在城头上,虽然身体的低烧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蔫蔫的并不精深,但是好在她脸上戴着面具,少有人会注意到云乾涵的反常。
紫月手握乌骨钢鞭守在云乾涵的身后,不只是这些跟随云乾涵出征的将领不理解为什么,云乾涵一定要在这个大战在即的前一刻,去守城的城楼上,就连紫月也无法理解云乾涵是这种做法。
“三军二郎们,这是你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是让你们的名字出现史册的标识。这一仗只要我们赢了,活着回去,你们就会是传说的存在,创造神话奇迹的勇士,会成为子孙后代的标榜,会给你们的家族带来无上的荣耀。我云乾涵的兵,个个都是骁勇善战的豪杰,所到之处将会成为敌人的噩梦。身为兵将保疆卫国,冲在国家的最前线,为了国家的荣誉而战,为了我们的亲人而战。我们是军人,铁骨铮铮的军人,头可断血可流,唯有军人二字不可忘。你们是我的兄弟,我不会让你们在前面拼命厮杀,而自己躲在后方安全的地方指挥。上阵杀敌我在前,皇帝封赏你们在前。这是我身为你们的元帅,唯一可以给你们的承诺。”云乾涵的声音不算大,依然如常的温和悦耳,传入所有兵将的耳里,却有着燃烧热血的功效。
见自己的话成功振奋人心,云乾涵面具下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说起来不管是什么年代,什么出身的军人,只要愿意上战场,身上的热血只要轻轻一个火引,就能燃烧起他们的斗志,和求胜之心。
身为元帅,你可以没有过人的军事才华,但是绝对不能没有亲和力,凝聚力。
想要带领一支军队打胜仗,就要得民心,让跟随自己的兵将愿意交出自己的·性·命跟随。
而这一点云乾涵一直都是很清楚的,所以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她都在利用她是女儿家的身份,细腻的心思,谋划千里,敢打敢杀的骁勇,让军队里的兵将们对她卸下心房,交出信任。
“好了,按照之前的安排,开始行动。希望你们都会回来,到时候我请大家吃肉喝酒!”云乾涵声音中带着欣然,好像她已经看到了凯旋而归的兵将。
“行动……”最先开口带着人离开的是侯君集。
看着侯君集带着一行身着夜行衣靠的一百人运起轻功,顺着城墙脚尖轻点城墙的砖石,蹭蹭蹭蹭的离开了云浒关城头,消失在了夜幕掩饰下三川六国九沟一十八寨号称百万雄师的军营之中,云乾涵才缓缓的收回了目光,只要对方的各国的带头将领死几个,他们就会自乱阵脚。
“弓箭手准备。”金甲铜环带着五千弓箭手上了城楼。
“五千骑兵跟着我,五千步兵跟着白显道。”张公瑾回头对自己身后的一半步兵和一步骑兵组成的队伍说。而后带着自己队伍朝着云浒关南门而去,因为是夜晚所以骑兵的马蹄子都用布包了起来,走在路上声息皆无。
“公瑾兄都把骑兵和步兵分成两个人带了,那我们也分开来带吧!我带步兵,你带骑兵。”樊虎摸着后脑勺憨实的嘿嘿对着连明笑着。
云乾涵目送着樊虎连明带着他们的一万人去了北门方向,目光还没有收回来,就听到柴绍王君可两个人吵了起来。
“我带骑兵,你带步兵。”柴绍父亲是柴慎是隋太子右内率,钜鹿郡公,出身将门,与很多江湖人不同,柴绍是真正的名门世家子弟。虽也同样身在军营,但是出身的确要比其他人高上许多,有时候难免说话要说上句。
“我是马上将官,出身绿林道,不会带步兵。你不是世家子弟,马上步下的武艺,样样精通么?这步兵应该你带才对。”王君可入伍参军之前,是就是绿林豪杰,是绿林中北路的总瓢把子,面如重枣,美髯垂胸,掌中一口青龙刀,□□压骑枣红马,身批鹦哥绿的战袍,犹如关云长重生在世。
平日里也是威风八面响当当的人物,身为江湖儿女豪情万丈,不拘小节,最见不得官家子弟那套繁文缛节。
为此柴绍话一出口,王君可立刻就夹枪带棍,连捧带嘲的把话给堵了回去。
柴绍一时被堵了个张口结舌面红耳赤,他从未想到这些出身草莽的人,会敢当面公然顶撞他,更没有想到对方既然如此说。
虽然这话说的很是无赖,却也是事实,自己出身氏族,的确是马上步下的功夫从小就打下了扎实基础,只是他嫌步兵慢,所以不想带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