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时,路晨突然惊叫了一声,怒道:“干什么?”
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不服气地上下打量着她:“怎么了?叫唤什么?”
路晨怒骂道:“你才叫唤!你是驴吗?”
于果生怕她控制不住情绪闹出事来,便朝那个方向渐渐靠拢,毕竟很多人都在围观,他靠上去也不算引人注目,而且正对着路晨目光的方向,皱了一下眉头。
路晨到底不是张晓影那种一怒就不管不顾的性格,毕竟受过严格的训练,就算不靠于果及时提醒她,路晨也一样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不会盛怒之下动手的。
因此,路晨只是跟这两个坏小子激烈争辩,显得傲娇而又轻率,看上去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受过什么实质性的摧残,不知人间险恶的样子。
可这两个小子却不知好歹,误以为路晨怕了自己,更加肆无忌惮,嘴上也放肆起来:“穿这么骚,晚上出来卖吗?别人是夜跑,你是夜宵,对不对?来,我看看你‘那块地方’是不是也是大红色的?”
就连杜阳这种流氓头子都被路晨收拾得服服帖帖,她什么时候受到过这样的侮辱?这时候怒火万丈,真快忍不住了,要是一旦身体比头脑先行动,这两个小子瞬间就得鼻青眼肿牙齿纷飞。
但这样痛快是痛快了,却把今晚,甚至最近这几天晚上想要连续部署的行动给彻底破坏了。
而于果也并不想马上出手,他要是也暴露了,那就会完全宣告此次行动和之后一连串计划的失败。怎么办呢?他的脚尖在道边的一些砂砾之间来回摩擦。
但是,这并不是个好方法。眼前人这么多,想要一下子打中这俩小子恐怕很难,而且众目睽睽之下,谁也不敢保证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他踢小石子的动作。
最重要的是,于果尽管在战斗中越来越了解自己的身体和破坏力,却也主要是在近身搏斗中不断淬炼,很少进行暗器方面的训练。这一脚踢出去,真不知道力度能有多大。
再说,脚旁也的确没有别的可用之物,小石子本身就挺有杀伤力,一旦被他瞬间加速暴起,嵌入身体要害,只怕会出人命。
真不至于,两个混混而已,而且距离杜阳那种专业混混又差了好几个等级。
路晨忍气吞声地强行咽下怒火,换成一张十分难看的笑脸:“好……好吧,算我倒霉,我走还不行吗?”
可偏偏混混a太不识好歹,一把拉住她的胳膊:“想走?你该给我们道歉吧?”
混混则幸灾乐祸地说:“今天你说对了,算你倒霉!我就让你看看,你今天能有多倒霉!”
路晨的火气终于“满血”了,她决定今晚不干了,也要把他俩带回去拷在暖气片上站一晚上。
可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深沉的声音响起:“你们两个大男人,欺负人家一个小姑娘,还要脸吗?”
路晨心想:“哦?还有英雄救美的?”就这么一个瞬间的推迟,她就迅速冷静下来,并且万分庆幸自己没有乱来,否则还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幺蛾子,但可以肯定的是,真打起来了,气是出了,计划则满盘皆输,得不偿失。
于果也愣了愣,心想这也不错,总算人民群众没有完全丧失正义感。不过,他也觉得,要是换成他,可能就够呛能有人挺身而出了,而路晨作为一个上等的运动美女,那些有能力英雄救美的男人一看,也会在简单换算成本和收益之后,挺身而出的。
可是,当于果看清楚这男人的脸时,再次错愕,总觉得是在哪里见过。
这男人长得文质彬彬,要说英俊也不算十分英俊,应该跟于果一样,属于精神小伙,相貌上属于中等偏上,只是穿得十分有范儿,显得像个从事高档次职业的成功人士。但从打扮上也能看得出,此人不是来夜跑的,只不过因为工作很晚回家罢了。
于果看到这个人之后,忽然想起了金俊基,想起了韩金匙,也想起了穿越到三十年前时遇到的那个书生。他陡然间觉得,对于自己来说,人可以分成两种,一类是看过之后熟视无睹的大众面孔,另一类是哪怕只看一眼,就印象深刻。
这让他更加确信,自己小心审慎是没错的。纵然有系统在手,刀枪不入,却也不见得所向无敌。普通人类中,值得敬畏和小心的高人,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