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我这一番评论,陆浩轩瞪大眼睛,仿佛见着怪物似的,我瞧着他那个可爱样子,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
我转身要将玫瑰花插入花瓶,却瞥见不远处的男人,他的眸子是很浓的黑色,像水银一样发亮,冷冷的没有温度,投射在我的身上。他漂亮的剑眉皱了皱,神色有几分藐视。我当然能理解他的想法,我庸俗地用输赢来评论玫瑰和小狐狸,完全就是亵渎名著。
但我才不去理会俗不俗气,反正为他人做嫁衣的傻事,我肯定不会干。何必苦苦去痴恋爱着另一个女人的男人,这简直就是找孽,若是有如此精力,不如好好爱自己呢?
陆浩轩偏过头,眼睛凝视着易泽充满期待的问“易泽哥,你喜欢玫瑰,还是小狐狸?”
易泽合上书本,他凝眉沉默片刻,才抬眸望着陆浩轩说“每个男孩子心中都有一朵玫瑰,等他真正长大,就会明白小狐狸最适合他的。”
我心里忍不住鄙视,男人永远都在纠结红玫瑰和黑玫瑰,那个更好?事实上,对于他们而言,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陆浩轩眼睛闪亮亮,兴奋地追问“易泽哥,你更喜欢小狐狸对不对?”
易泽伸手摸着陆浩轩的头发,露出难得的一丝柔情,他淡淡地回“算是吧!”
陆浩轩孩子气地扬眉朝着我说“姐姐,二比一,我赢了。”
瞧着他天真无邪的面孔,我扬眉浅笑,摇了摇脑袋。突然间,我觉得捐献骨髓是一件有价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