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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古板女孩和明珠男人

季明辙顿了顿,接着道:“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开始退步落后,我知道贵国没到重大的节日,又或者儿女结婚,都会穿自己的民族服饰,而在我们国家.....已经很少,甚至都见不到属于我们自己的衣服了。”

“甚至现在有的愚昧的年轻人,看见汉服....竟然会认成和服。”

“不得不,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

校长先生若有所思,问道:“那么......作为文化参赞,你的有需要做些什么呢?”

“很多,多到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入手。”季明辙看着校长先生道,“但五千年了,我们的文化依然还在,那么我想就算再过去五千年,汉文化依然会在。”

“凭什么呢?”校长先生问道。

“因为骄傲。”季明辙道。

“骄傲?”校长先生不解。

见季明辙不再话,校长先生随即便又陷入了沉思,作为高官之后,家门显赫,这位校长先生自便接收着最好的文化熏陶和教育,长大之后便出国留学,甚至在中国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他是个感性十足的男人,所以才会热衷于这些看上去有些古板老套的东西。

“我到过很多贵国的大城市,不只是首都和大家都知道的那几座城市。”校长先生感慨道,“还有很多古老的地方,我都去过。”

“如果季参赞要问我感想是什么,那就只有两个字........震撼。”

回想起记忆当中,那些恢弘的殿宇群,那些闻名遐迩的名山古迹,那些透着无数岁月沉淀的味道,让校长先生颇为赞叹。

“我到过无数地方,去了无数值得去的城市,但唯一令我折服的,便只有贵国的那些宝贵财富。”

“岁月那么可怕,竟然也没有消磨掉那些人和物,我真的.....很震撼。”

季明辙的拇指和手指轻轻相互揉搓着,不动声色,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话,一定要淡定,一定要装.逼,这种时候不装.逼,简直浑身难受。

校长起身,领着季明辙走到书桌前,摊开一张宣纸,熟练的磨墨,握笔,看着自己的半成品道:“老子的《道德经》只有区区五千字,十二岁那年我就能全部背下来,但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写不好。”

校长先生把毛笔递到了季明辙面前,对他道:“张秘书对我过,季参赞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整个大使馆前所未见的。”

季明辙觉得自己今天就是出来装.逼的,多年苦学,寒窗苦读受尽苦难,不就是为了像今天这般随性洒脱的装.逼吗!

校长先生已经临摹到了第四章,季明辙接过毛笔蘸了一下墨汁,顺着写了下去。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季明辙一边背诵,一边书写着,校长先生用的是楷书,那么季明辙既然也用楷书。

两者相比,鲜明对比立刻显现了出来。

直到一张宣纸全部写满,季明辙才停了下来,一旁的校长先生肃穆的看着季明辙手下的那些字,再看看开头自己写的那些,相比较之下,自己的字就跟爬虫一般狰狞难看。

待季明辙搁下了毛笔,校长先生这才鼓起了掌,赞叹道:“漂亮,真是漂亮.....除了我认识的几位书法大家,我再也没见过还有谁能写得出像季参赞这样好的字。”

这位校长先生是汉文化的忠实拥簇,尤其喜爱书法和美食,对于他来,能认识一位写的一手好字的朋友,绝对要比教育厅给他颁发一个什么名誉头衔要来的快活的多。

季明辙从就被训练适合与各种高端人才沟通交流的各种技能。

所以他会钢琴,会书法,还会很多很多的东西。

不仅要做到会,还要做到好。

起初季明辙发誓自己是拒绝的,因为那种生活真的很苦。

低头仔细看了那张宣纸许久之后,校长先生才直起了身子,看着季明辙诚恳的道:“有机会一定请季参赞来我家看看,我的父亲也是一位书法爱好者,收藏了不少名家大作。”

“一定。”季明辙头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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