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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还有一章终极番外,会放在新书中的,希望大家会喜欢。
下面是第一章试读:
我混江湖靠的就是三件事,够狠,讲义气,兄弟多!
——叶琛
九一年,家乡摊上了百年不遇的洪灾,那年我才五岁。父亲为了救我,被洪水卷走。母亲抱着我,趴在一块床板上,漂浮了十来天,才被人救起。
我们获救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最终没有逃脱死神的呼唤,撒手人寰。留下体弱多病的我,硬生生的哭昏死了过去。
三个月后,我被一个姓钱的驼子领养。一路上,他都用浓重的方言,让我叫他爸爸。我只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像一个哑巴一样。
钱驼子脾气暴躁,骂骂咧咧的打了我几巴掌。很疼,我却咬着牙,不让眼泪掉下来。自从,眼睁睁看着洪水蔓延过父亲的头顶,我就觉得很没有安全感,对每个人,每件事,都很排斥。
从最初的无助,恐惧,渐渐演变成孤僻,自闭。甚至放弃了和人交流的权力,钱驼子也只有自认倒霉,领回了一个哑巴。
他有一个女儿,叫小希。又瘦又黑,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经常背着一个破旧的布娃娃,坐在门槛上数院子里的麻雀。
后来才知道,钱驼子的老婆是被他五千块钱卖掉抵债的,别人来领人的那天早上,小希哭着不让妈妈走,钱驼子恼羞成怒,用棍子足足打了小希十多分钟,缓过气来以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由于同病相怜,我一直把小希当成了唯一的妹妹。而我,反而成了钱驼子赚钱的工具。捡垃圾,偷东西,乞讨,碰瓷,无所不及。
每到天黑,钱驼子就会站在大门口,迫不及待的让我把兜里一毛两毛的零钞全部拿出来,然后醉醺醺的夜不归宿。
总会在第二天输的两眼通红的回来,把我和小希按在墙角一顿乱揍,接着继续让我出去给他赚钱。
渐渐的,周围的村民,看见我就当看见瘟神一般,因为我会偷他们家里值钱的东西。同龄的小孩也在父母的教育下,躲着我,从不和我玩。让我像一只孤魂野鬼一般活在自己昏暗的世界里,没有一丝温暖,也没有一缕阳光。
而且,并不是每次出去都那么顺利,有时候会被逮住打的遍体鳞伤。每当我拖着麻木的躯壳回到一贫如洗的小茅屋的时候,小希都会把她烧好的番薯分我一半。
香甜的番薯,是我童年吃过最好的美味。哪怕有一天,我能俯视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时常想起那甜甜的味道。
后来,村里落户了一家希望小学,我和小希第一次背上了新书包,系着鲜艳的红领巾踏进了窗明几净的教室。
那一年,我八岁,才第一次接触到带着墨香的课本,觉得人生总算有阳光透射了进来。
同年,钱驼子欠债被人打死。我和小希的命运再次颠沛流离起来,睡过垃圾堆,和野狗抢过馒头,偷过别人钱包,也曾差点被人活活打死,甚至有一次小希也差一点被人强了。
是我护着她,浑身骨头都差点被打碎。总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过一劫。
我俩相依为命的渡过了最艰难的大半年,后来被一对姓张的中年夫妇收养。他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哑巴”就嫌弃我,对我和小希都非常的好。
不过,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我非要和小希睡在同一张床上。被他们认为是心里疾病,劝说过我很多次,我依然我行我素。
直到有一天晚上,小希肚子很疼,让我用手帮她揉揉。她的小肚皮很光滑,揉起来软软的很有弹性。
第二天清晨起来,才发现床单都被染成了红色,夫妻俩不顾我的绝食抗议,强行给我安排了一件小屋子,不让我和小希睡在一起。
后来我和小希都被安排继续上学,由于小时候的黑暗经历,我更加的孤僻,不合群。成了同学眼中的怪胎,不和任何人交流。每天都只会像影子一样跟在小希的后面。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希渐渐的了改变了许多。若是说她以前只是一朵随风摇曳的狗尾巴草,而如今却成了一朵清纯动人的蝴蝶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