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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四、安眠药是*(8)

林睿依偎在章柳的臂弯里,心里打翻了五味瓶,各种滋味混合之下,便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了。章柳在叶雅歌面前表现出对她的关心,她是开心的,也有一点不开心,不是她矫情,对章柳的表现不够满意,相反他这么做,她感到心疼,心疼他的痛苦,也有一点心疼叶雅歌。

他俩都挺难过的吧,这个念头一蹦出来,林睿觉得自己真矫情,脸嗖的红了。章柳一直抚摸林睿的头,手指碰到她的脖颈处,说:“身上这么凉,小心冻着。”

他欲脱下身上的西装,林睿推他道:“我不穿,今天我订婚,可要漂亮点。”

章柳笑了,林睿道:“刚才出了汗,过一会就好了,今天真暖和。”

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章柳应道:“是啊,天气真好。”

林睿猜他一定在惦记方才为何一帮人拥着叶雅歌,他也想知道叶雅歌怎么了吧,或许他不想知道了,但林睿想告诉他,似乎这样做能缓解心疼的感受。

“高主任到处找叶主管,我和芳芳他们帮他一起找,看他挺急的,好像有急事。”

章柳“嗯”了一声,然后说:“高胜群是我的大学同学,但我和他不太熟。”

“我在所里见过他几次,他很和善,让人觉得很踏实。”

章柳不做评价,林睿希望他能放心,也希望自己不要自作多情,毕竟那是章柳的事,她猜测归猜测,但也要把握分寸。思绪挺奇怪的,关于郑拙成的往事突然蹦了出来,她想起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夏芙烟的画展上,那时夏芙烟已是他的未婚妻。

上次想到他,是沐琦结婚后邀请她去看画展,是沐琦餐厅里的一位常客举办的。当时她和章柳的订婚仪式在准备中,那位画家很喜欢画秋天似的,林睿一动不动的端倪着一副金黄色的银杏落叶图想到了郑拙成,想到他时的感觉是酸的,是涩的,想到他说过带她私奔天涯,又泛起一丝微微的甜。无论如何,无论曾经试图冲破一切阻碍,只愿同你相依白头的男人最后娶了你,还是娶了别人,那个女人都应当永远心存感激吧。

微风拂过脸庞,树桠上盘旋一只喜鹊,叽叽喳喳的叫,他们牵着手,走往家的方向。林睿没有中断对往事的回想,一个人有自己的过去,往往更容易理解别人,两个人走在一起,不是为了证明身边的人比过去遇到的都好,也不是苛求自己比他曾交往的对象更出色,走到一起只是自然而然的,是舒畅而情不自禁的,比来比去无非是虚惘的镜花水月,人不仅有过去,还有现在和未来。

白宝贵给林睿写了电子邮件,恭喜她要嫁作人妇了,无意中提到郑拙成有了孩子,认他做了干爸,但他没问起沐琦,林睿便也没说,她想总有一天,白宝贵会从别人口中听到沐琦的消息的。

她想郑拙成可以在天涯海角里幸福,也可以在锦衣玉食中美满的生活,她祝福他,也祝福叶雅歌,想着想着,不禁拽紧了章柳的手指,渗出了汗液,像胶水似的。章柳被她握疼了,没料到她有这般大的力气,但竟心生欢喜,她对他的需要让他生出浓浓的责任感和爱意,他的脑海中空无一物,刚才他没看叶雅歌,也不想聊她。

人的思想连自己也琢磨不定,现在完全懒的让“叶雅歌”这三个字窜进身体里,她彻底毁灭了他对温和柔美的叶雅歌所有的回忆,他记忆中的叶雅歌是一株温婉的花,纤嫩的叶子,娇弱的花朵,而现在她像一把刀,是锋利的,是嚣张跋扈的,甚至有时刀尖还在滴血。

他开始怀疑回忆,是不是记错了,是不是他把叶雅歌想的太好了,所有的所有都像一场梦,唯独来自掌心的疼痛是真实的。阳光结实的打在眉眼上,他将林睿小小的手背包围在掌心里,用尽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全部的力气。举办订婚仪式已经在给叶雅歌缓和的时间了,仁至义尽,按照他的心愿,恨不得立即同林睿结婚。

沈教授一家站在院子一角谈笑,见到章柳他们,沈教授道:“今天是好事成双,胜群让我晚点走,他有好消息当众宣布。”

章柳默然,林睿陪在旁边,欲走的同学们都被高胜群叫了回来,叶雅歌追问了他几句怎么回事,见他笑而不语,即没兴致再问了,脸上目无表情,眉心皱的痛。

猝不及防的,高胜群单膝跪在叶雅歌裙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戒指,用颤抖而虔诚的声音说:“雅歌,请你嫁给我!”

戒指是昨晚离开叶家后径直去商场买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听到子衿太太说那些把叶雅歌托付给他的话,冲动之下将车开的失去方向,直到戒指揣在了衣袋里,信用卡刷卡记录到了手机上,他才恍惚的反应过来。晚上到家便犹豫了,早上仍存纠结,他怕这样做仓促了,一旦遭到拒绝,他和叶雅歌的关系会莫名的受到影响。

他爱她爱的小心翼翼和义无反顾,然而今天的订婚仪式,昔日同学的羡慕给予了他勇气,最好的时机即是现在,用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式向叶雅歌表白。他还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女人求婚,带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和忐忑。

在欢呼和鼓掌声中,叶雅歌竟无动于衷,她谈不上高兴,也不难过,高胜群涨红的脸像被烤过似的,让一个天性不浪漫的人做出这个举动,实属不容易。可她不感动,连想装出一点惊喜的欲望都没有,她觉得有些可笑和滑稽,甚至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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