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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经济的特点

第一节 商品经济的特点

2018-04-15 作者: 张松灿

第一节 商品经济的特点

一、商品经济的产生

商品经济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Www.Pinwenba.Com 吧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发生了畜牧业和农业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来发生了手工业和农业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最后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发展使商品交换经常化,进而产生了货币,出现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经济。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是在自然经济的缝隙中生长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才彻底取代自然经济,成为普遍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社会分工

人们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而个人显然不能单纯依靠自身的独立活动来满足自己的全部需要,这就产生了劳动的“分工”。分工或劳动分工,是指各种社会劳动的独立化。分工包括自然分工、社会分工,以及企业或单位内部不同工种之间的个别分工等。自然分工是指人们按年龄、性别等纯生理意义上的分工,这是古老的分工形式。社会分工,即各种社会劳动划分或独立化为不同的部门及行业,各个生产者依照社会需要生产不同的产品。社会分工是在自然分工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步形成的。从历史考察,人类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商人阶层的出现及其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分离。企业内部分工,如会计职业内部的出纳、总账、稽核等。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的技术基础。社会分工表现为每一个劳动者仅仅从事某种局部的、单方面、自己最擅长的劳动,仅仅生产少数种类甚至单一品种的产品。为了满足多方面的需求,生产者必然要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相互交换,去交换自己不生产而又需要的产品。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商品经济。

2.所有权不同

这是商品经济产生的制度前提,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商品经济是私有制大量存在的社会阶段,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各个不同的所有者,产品交换的双方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成为各自经济利益的对立面。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的鲜明差异,不能无偿地占有对方的产品。为了维护各自利益的经济利益,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相互交换劳动产品,这就产生了商品交换。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产品生产转化为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成为商品流通。

可见,商品经济既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又是私有制的产物。产生商品经济的这两个基本条件,都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密切联系,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最终也必将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自行消亡。

二、人类社会的两种基本经济形态

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结合所形成的特定社会生产方式来看,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所经历的两种基本经济形态。作为一种综合体,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分别有各自的生产力状况及相应的生产关系伴随其中。我们是从每个经济形态所具备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综合复杂状况来为其命名的。

1.自然经济

与自然分工相适应的经济形态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也叫自给自足经济,是指为满足生产者家庭或其他经济单位(如原始村庄、奴隶主庄园、封建主庄园等)的直接消费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自然经济与较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按血缘、性别、年龄等进行自然分工,组成自然经济单位进行生产,其劳动产品在内部成员之间直接进行交换,以满足每个成员的需要。自然经济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自己生产、自己消费,不是为了对外出售或交换,即不是为了他人而生产的。即使有少部分劳动产品是为他人而生产,也不是以商品交换形式来实现的,而是直接转让或索取的。如奴隶主对奴隶生产的产品的占有,封建主对农奴所生产的产品的占有等。

(2)自然经济是封闭型经济。自然经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由此决定了自然经济的生产活动范围仅仅局限于狭小的氏族部落、庄园或个体家庭内。其生产规模小、生产工具简单、生产技术落后,其生产自成体系,处于封闭、孤立、分散的状态下。

(3)自然经济是保守型经济。生产的闭塞性导致了生产者的孤陋寡闻、因循守旧、易于满足、不思进取等状态,从而阻碍和影响先进生产技术的传播、应用和推广,社会经济长期处于缓慢甚至停滞状态。

(4)自然经济以简单再生产为特征。简单再生产是以维持原有生产的投入和产出水平为特征的再生产形式。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者是为了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而进行生产的,即便奴隶主和封建主统治者对生产者实施压榨和剥削,也要受到生产者剩余产品数量和品种的限制。因此,自然经济的生产规模不可能扩大,维持原有生产水平是常态,即使扩大也是偶然的,或者扩大的速度也极其缓慢。

(5)自然经济中劳动者的私人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从“产品归谁所有”这个重大生产关系范畴区分出“私人劳动”“社会劳动”两个概念。在私有制存在以来,特别是商品经济出现以来的人类社会,任何个人(包括经济单位)的劳动都含有相辅相成的两方面:一方面是私人劳动,表示生产者拥有凭自己的劳动及产品从社会中交换得到自己希望消费的劳动产品的权利,这是劳动者得到社会产品的手段,而不是归自己最终消费使用;另一方面是社会劳动,表示生产者是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劳动的,只有满足他人的需要生产者自己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从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来看,自然经济下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直接转化为社会劳动,不需要商品经济下的“交换环节”。无论是原始氏族部落中的集体劳动,还是奴隶主庄园的集体劳动,私有劳动都具有直接的社会劳动形式。

总之,自然经济是人类封建社会结束前的落后经济形式,它既是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产物,又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经济发展史表明:西方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较早地摆脱了自然经济的束缚,实行了开放的、以交换为主要形式的商品经济,从而实现了近现代的崛起。而中国及一些不发达国家,近现代以来之所以发展缓慢,原因主要在于内外两方面:国内长期实行“自给自足”“闭关锁国”“重农、抑商、轻工”的政策,外部遭受西方列强长达二三百年的侵略、掠夺和剥削,成为列强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2.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是自然经济的对立物,具有不同于自然经济的特征。概括如下:

(1)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全部或大部分生产要素及消费资料都要通过市场交换方式来获得,不同商品生产者不是以追求产品本身的生产为目的,而是以追求交换中的价值利益为目的,并通过商品交换过程来实现这个价值利益。

(2)商品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商品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强调人与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开展紧密的协作分工,而且协作的范围和程度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广泛。

(3)商品经济是开拓进取型经济。为了追求商品交换中更多的价值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生产者必然竞相改进生产技术、采用新技术等,以此来提高生产效率。这就是说,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力和来自市场的竞争压力,不断地激发商品生产者积极开拓市场,保持旺盛的创新精神。

(4)商品经济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并确保竞争优势,商品生产者必然不断增加生产投入、改进技术和经营管理,从而使生产规模比原先的生产规模更大,形成扩大再生产的经常状态。

3.第三种经济形态——产品经济

马克思根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原理,预见到未来社会存在“产品经济”形态的必然性。产品经济是相对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来说的一种高级经济形式,也是马克思设想的在商品经济消亡以后的未来社会经济的存在形态。这种经济形态的最大特征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通过以货币为媒介的等价交换来表现,而是通过直接的产品交换来体现。产品经济是以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基础,以全社会经济利益的一致性为前提,以人的思想觉悟极大地提高为保障,以“产品极大丰富,人们各取所需”为特征,是马克思对未来的**社会的设想。

三、商品经济的细胞——商品

商品是商品经济的细胞,通过对商品的剖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商品经济中所隐含的复杂社会生产关系。

(一)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和服务。任何商品都包含二重属性或二因素:一是商品能够满足消费者(或用户、使用者)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或效用,这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二是商品中凝结着人类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耗费,具有价值,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的共性。使用价值因事物或商品的性质不同而难以比较;价值是共同的,可以用衡量劳动量大小的天然尺度——“劳动时间”来比较商品价值的大小。任何商品都是使用价值(效用)和价值(劳动消耗的转化物)的有机统一体。自然界中有用的物品很多,但不一定是商品,如空气,它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一种物品具有使用价值又是劳动产品,但是只供自己使用,也不是商品,因为没有价值。只有拿到市场上出售,供他人消费,产生社会所认可的效用时,才成为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1.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性

不同的人基于社会分工所产生的角色也不同。一切商品,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为了获取其价值,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为了获取其使用价值。价值获得者必须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转让给消费者。使用价值的获得者必须给生产者转让价值。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能同时占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只能各得其一,简单说,就是“卖方得价值,买方得实物”。矛盾只能通过商品交换解决。通过商品交换,生产者实现了价值,消费者得到了使用价值。这一矛盾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解决。如果交换不成功,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都不能实现。

因此,商品生产者要实现价值,就必须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具有优质的使用价值,因而要特别重视提高商品的质量,使产品适销对路,也就是适合于消费者的需要。只有这样,商品才有竞争力,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有实现的基础。

【阅读资料2.1】效用与使用价值

目前,“效用”和“使用价值”在应用方面存在着很大混乱。马克思喜欢用“使用价值”,对“效用”很少论述;效用学派喜欢用“效用”,对使用价值则用之甚少。但这并不说明二者没有关系。

马克思用“使用价值”来表示商品所具有的反映物本身用途方面的自然属性,这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西方经济学者用“效用”来表示使用者使用商品后所产生的心理满足程度,这是主观的、多元的,其大小因人、因地、因时而不同。如同样的50千克小麦,其使用价值是“能够充饥的粮食作物”,这是小麦的功用;而效用则是50千克小麦能够给不同的人提供不同数量程度的满足感。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客观实在的,构成产品效用的核心;而效用则有相当成分的主观心理因素包含其中,衡量或比较起来都有一定困难,但绝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决定商品效用的大小”。使用价值决定了效用衡量的边界,只要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认识论办事,任何物品的使用价值都是可衡量的、可比较的,即“可知的”,因此,效用具有“动态的使用价值”之义。

效用概念具有营销学意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企业究竟如何营造产品差异性,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这个问题来说,效用概念具有指导意义。承认“客观实在性基础上的变化性”这种差别,才能最大化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尽管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受,难以进行测定,但是如果我们对群体数量巨大的人群的主观感觉进行分析,也可以找到其中有规律的客观的东西。比如,南方人喜欢吃大米、喝黄酒;北方人喜欢吃面食、饮白酒。这样,尽管东西南北的人们对同一商品的主观感觉存在差异,但是从宏观总体观察,主观效用也是具有客观性的。

2.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性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它们共同存在于商品统一体中,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常说的“物美价廉”就体现了二者的统一。商品的价值不能离开使用价值。价值是抽象的东西,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在具体的物质上。商品是用来交换的,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东西是没有人要的,也就不会具有价值。如果一个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没有使用价值,那么他的劳动就白费了,是无效劳动。

【阅读资料2.2】最好吃的东西及其评价方法

兔子和猫争论“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好吃”。兔子说:“世界上萝卜最好吃。萝卜又甜又脆又解渴,一想起萝卜我就要流口水。”猫不同意,说:“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是老鼠。老鼠的肉非常嫩,嚼起来又酥又松,味道美极了!”兔子和猫争论不休,相持不下,跑去请猴子评理。猴子听了,不由得大笑起来:“瞧你们这两个小傻瓜,连这点儿常识都不懂!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是什么?是桃子!桃子不但美味可口,而且长得漂亮。我每天做梦都梦见吃桃子。”兔子和猫听了,全都直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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